管辖权异议诉讼费是多少
管辖权异议诉讼费是多少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受理费,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向法院上诉的,不缴纳受理费,那么和我一起来看看管辖权异议诉讼费的有关内容吧。   
    一、管辖权异议诉讼费是多少
    1、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受理费。
    2、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向法院上诉的,不需要缴纳受理费。
    3、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诉讼费是多少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受理费,对异议裁定不服,上诉就不收取费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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