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1.07.09
【字 号】京财绩效〔2021〕1193号
【施行日期】2021.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的通知
京财绩效〔2021〕1193号
各市级预算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持续深化本市全成本绩效管理改革,促进预算部门提高成本绩效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按照年初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确定工作安排,2021年继续组织预算单位开展项目支出成本效益分析,不断完善各区各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各区各部门要践行精细化理念,对项目实施每一个环节、流程、步骤、细节开展精细管控、精准管理,注重加强资源统筹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产和资源,实现集中共享、经济节约。各区各部门要在“过紧日子”上动真格,学会打好“铁算盘”,通过全成本分析,厘清项目成本内容、成本结构和历史成本或市场成本水平,剔除无效和低效成本,算清必要和有效成本。
  (二)科学规范,健全体系。通过成本绩效分析,逐步建立分类分档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彻底打破项目预算“基数+增长”模式,增强预算控制力和约束力,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精准管控,降本增效。成本分析与控制要与目标的实现“无缝对接”。预算项目成本支出标准,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绩效指标和标准相匹配,注重结果导向,突出项目支出的精准有效。各部门要通过成本绩效分析,充分掌握和运用成本变动的规律,寻有效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确保财力有效转为保障力,以实现首都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所有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的市级部门均须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此项工作已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内容,具体考评细则将另行通知。其他预算单位可自行试点开展成本绩效分析。
  (二)各区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由各区财政局结合本区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各区成本绩效分析工作纳入市对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程序
  本次工作拟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一)选定分析领域阶段。市级部门挑选1-3个拟分析的领域,于2021年7月15日前征求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意见后确定。
  (二)形成分析报告和成本标准阶段。市级部门需对选定领域的成本进行全面梳理,结合绩效目标分析出该领域的支出标准;并于9月20日前将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的报告(模板见附件1)、《市级预算部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支出定额标准表》(见附件2)和《市级预算部门成本预算绩效项目预算安排表》(见附件3)等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财政局各对口业务处室。各业务处室要结合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对市级部门项目的成本要素及支出标准进行严格审核测算,各业务处室确认后,10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材料交预算处和绩效评价处。
  四、工作内容及成果
  (一)分析领域
  市级部门可以选取以下领域开展成本绩效分析:
  1.国家尚未出台标准或国家授权地方出台标准,且我市尚未确定支出标准的;
  2.财政保障标准已确定,但各部门实际执行项目时,支出标准不清晰、不具体或是暂未形成支出标准的;
  3.各部门已经确定支出标准,但原支出标准未经财政部门预算评审中心评定的,或者经过财政评审评定已超过5年的。
  建议各部门优先选择体现本部门职责特点、有一定历史支出数据、市场或相关行业标准数据可得、支出内容可量化的延续性项目或领域开展成本绩效分析。财政部门已经制定通用标准的项目则不需进行成本绩效分析。如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全部项目已有国家或我市统一支出标准作为支出依据的,经市财政局对口预算管理处室确认后,可不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但须将本部门现行支出标准整理后填写《市级预算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表》(见附件4),并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提交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审核汇总后,统一反馈预算处和绩效处。
  涉密部门或项目仍需进行成本绩效分析,但相关工作和材料严格按照涉密规定进行处理。
  (二)分析方法
  各市级部门可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操作流程〉的通知》(京财绩效〔2020〕893号),将成本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管理各环节,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作业成本法、因素分析法、净现值法等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方法,按照绩效目标、投入成本、产出质量与效益匹配对应的原则,科学测算、全面衡量各方投入成本,实现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和公共服务标准相统一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成本、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绩效目标和监督考核指标,以实现预算安排核成本、资金使用有规范、综合考评讲绩效的预算管理模式。
  (三)分析结果及应用
  1.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依据。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成本绩效分析形成的成果,强化支出标准对预算的约束作用,将财政部门确认后的支出标准作为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不得超标准编制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得超标准列支。
  2.实现绩效和支出标准“双监控”、“双考核”。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开展成本绩效分析工作的积极性,营造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形成项目支出标准后,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执行支出标准,实行绩效目标和支出标准的“双监控”。市财政局按市政府要求将各部门成本绩效分析工作及成果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结果和支出标准“双考核”。其中被专家评为优秀的成本绩效分析报告和标准将被选出用于部门间的交流学习;被评为其他档次的成本绩效分析报告及支出标准,将按照政府绩效考评的专项评分细则予以扣减相应分值,具体评分细则将另行通知。
  五、职责分工
  (一)市级部门。负责挑选拟开展成本绩效分析的领域或项目报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审核;对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的领域及时开展全成本绩效分析,并测算相关支出标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绩效分析报告及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的支出标准编制和执行预算;动态监控和适时调整支出标准报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组织所属二级单位试点开展成本绩效分析工作。
  (二)市级财政部门。各预算管理处室负责会同市级部门对项目支出标准进行测算;将各
部门的分析报告和支出标准等材料汇总后反馈预算处和绩效评价处;动态监管市级部门的项目支出标准。市财政局预算处负责适时将支出标准纳入市级部门项目支出标准库管理。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负责组织专家对市级部门和各区成本绩效分析工作进行考评。
  (三)区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各预算部门的成本绩效分析工作;建立本区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分档的项目支出标准库,并动态管理;2021年11月30日前将本区2021年成本绩效分析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分析的领域、组织的形式、参与的部门及分析出的支出标准等形成总结材料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的意义
  推行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是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也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成本绩效的理念和要求传达至负责单位项目决策和实施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力争将成本绩效分析方法培养成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功,熟练掌握并运用。
  (二)强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增强成本绩效意识,积极发挥主体责任,有效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不断完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指标、标准和方法。市级部门要当好本行业、本领域成本绩效的探路者、排头兵,加强科学谋划、系统规划、顶层设计,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进一步拓展管理半径,通过算法、成本数据驱动现有资源和资产科学配置、有机整合、全面融合,让各类资源资产的产出和效益在本行业、本领域“变现”,用科学治理提升管理效能,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管控。各区财政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组织指导区级部门开展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不断完善适合本区特点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做到预算编制核成本、预算执行看成本、预算评价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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