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法院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法院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1.02.10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2.10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判机关
正文
 
关于印发省法院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院领导要求,结合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各部门对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进行了修改完善,办公室进行了汇总整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省法院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省法院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一、党的建设工作
  1.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做好中心组学习各项保障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委,责任人:王磊,完成时间:3月底)
  2.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做好会议准备、召开各项工作,按时上报情况。(责任部门:机关党委,责任人:王磊,完成时间:3月20日)
  3.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责任部门:机关党委,责任人:王磊,完成时间:2月底)
  二、队伍建设工作
  4.做好援藏援疆援青互派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全面总结2020年援藏援疆援青工作,
在充分听取援助法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做好援助工作的意见,改进完善援助工作。(责任部门:政治部一处,责任人:高红霞,完成时间:3月底)
  5.筹备召开全省法院援藏援疆援青干部工作报告会。(责任部门:政治部一处,责任人:高红霞,完成时间:3月底)
  6.制定全省法院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责任部门:政治部一处,责任人:高红霞,完成时间:3月底)
  7.启动基层法官轮训工作。落实最高法院政治部《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法官轮训的意见》,举办全省法院基层法官(商事审判)轮训班。(责任部门:政治部一处,责任人:高红霞,完成时间:3月底)
  8.开展招生调训工作。按照国家法官学院、省委党校(行政学院)调训工作要求,落实调训招生工作,落实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培养硕士、博士项目招生计划,完成上级调训任务。(责任部门:政治部一处,责任人:高红霞,完成时间:3月底)
  9.颁发2020年度荣誉天平纪念章。(责任部门:政治部一处,责任人:高红霞,完成时间:
3月底)
  10.开展全省法院青年文明号推荐申报工作。(责任部门:政治部一处,责任人:高红霞,完成时间:2月底)
  11.开展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对近年来在人民法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责任部门:政治部一处,责任人:高红霞,完成时间:3月底)
  12.组织全省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省委部署要求,组织指导全省法院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等。(责任部门:政治部二处,责任人:杨洁,完成时间:3月底)
  13.总结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成效并报送最高法院。(责任部门:政治部二处,责任人:杨洁,完成时间:3月底)
  14.修订《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工作办法》。(责任部门:政治部二处,责任人:杨洁,完成时间:3月底)
  15.组织山东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换届工作。(责任部门:政治部二处,责任人:杨洁,完成时间:3月底)
  16.组织2020年度省管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年度考核。(责任部门:政治部三处,责任人:李峰,完成时间:3月中下旬)
  17.开展2020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新提拔干部民主评议工作,推动进一步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责任部门:政治部三处,责任人:李峰,完成时间:3月中下旬)
  18.组织全省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责任部门:政治部三处,责任人:李峰,完成时间:3月中上旬)
  19.做好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调整工作。做好正处级领导干部后续公示、备案及副处级领导干部调整系列工作,并于3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法律职务。(责任部门:政治部三处,责任人:李峰,完成时间:3月中上旬)
  20.开展好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责任部门:政治部三处,责任人:
李峰,完成时间:2月底)
  21.组织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责任部门:政治部三处,责任人:李峰,完成时间:按省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专班要求推进)
  22.做好2020年度考核备案及工资晋级晋档及一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责任部门:政治部三处,责任人:李峰,完成时间:3月下旬)
  23.组织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在全省法院系统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引导法官严格职业道德约束,依法秉公用权。(责任部门:监察室,责任人:韩成锋,完成时间:2月中旬)
  24.组织“三个规定”新平台填报工作。(责任部门:监察室,责任人:韩成锋,完成时间:2月下旬)
  三、立案信访工作
  25.统一立案权限。统一全省法院立案入口,建立统一由立案诉服部门立案受理制度,解
决过去各类案件立案权限不一的问题,提升立案工作规范化水平。(责任部门:立案庭,责任人:侯希民,完成时间:3月下旬)
  26.制定全省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规则。明确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工作流程等,提升诉讼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部门:立案庭,责任人:侯希民,完成时间:3月下旬)2021年出京进京最新规定
  27.开展立案诉服纪律作风暗访检查。每季度对下开展不少于一次暗访检查,进一步提升立案诉服窗口纪律作风建设水平。(责任部门:立案庭,责任人:侯希民,完成时间:3月下旬)
  28.做好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工作。处级干部带队驻京信访值班;及时分流进京访人员,稳控重点访。(责任部门:信访处,责任人:王世心,完成时间:3月下旬)
  29.排查梳理2020年进京赴省访积案。排查梳理出5年以上和5年以下信访积案;制定工作方案攻坚化解,实现信访积案化解常态化。(责任部门:信访处,责任人:王世心,完成时间:3月中旬)
  30.打造一流信访大厅。打造高效、智慧、温暖的信访大厅;充实接访力量,丰富接访室
功能,拓宽信访渠道,不断减轻信访众“访累”。(责任部门:信访处,责任人:王世心,完成时间:3月下旬)
  四、刑事审判工作
  31.做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对下指导工作。出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问题解答,规范裁判标准,解决疑难问题。(责任部门:刑一庭,责任人:蒋海年,完成时间:3月上旬)
  32.做好少年法庭机构建设。推动全省各级法院以改造法庭、加挂牌子方式设立机构。(责任部门:刑一庭,责任人:罗莹,完成时间:3月中旬)
  33.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工作。下发通知,征求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犯罪案例;对接教育厅、省实验小学开展微电影拍摄工作;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经济犯罪领域首案宣判、宣传工作,下发通知进行布置,组织好宣判宣传。(责任部门:刑一庭,责任人:罗莹、蒋海年,完成时限:3月下旬)
  34.下发修订版《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会签下发《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规范性。(责任部门:刑二庭,责任人:谢萍,完成时间:3月底)
  35.下发“关于规范审理刑事申诉和再审案件的操作规程”。提请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审议并以适当形式下发,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刑事申诉立案、审查、再审等程序性问题,提高刑事审判监督办案质量。(责任部门:刑二庭,责任人:谢萍,完成时间:3月底)
  36.推进全省刑拘直诉机制的适用。与公、检、司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加大刑拘直诉机制的适用力度,对符合刑拘直诉机制适用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做到应用尽用。(责任部门:刑三庭,责任人:刘振会,完成时间:3月底完成部署工作)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