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二十条新规全文解读
就地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外地人员进京、出京管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此核发出口两类证件:进京证和出京证,简单来说,就是外地人员进出京必须持有证件,才可以通过各交通工具出行。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地人员,可以申请进京证:
(一)工作、学习或探亲有关的必需出行;
(二)由于突发疾病,必须进京就医的;
2021年出京进京最新规定(三)参加重大会议活动;
(四)有关国家和北京市层面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等必需出行。
出京证则主要针对在京有记录、已进入流管理系统的外地人员,其出行时间及目的地均受到要求。
《办法》还对外地人员进京后的健康管理,有具体的措施:
(一)申请进京证的应当按规定接受健康追踪管理;
(二)申请进京证的应当服从居住、就业、服务场所的卫生防控规范;
(三)在京期间的健康监测由主事单位安排。
《办法》提出,严禁以不正当方式申请、使用进京证件,可能导致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外,严禁私自转让、出借进京证件,一经发现,将纳入公民失信行为记录,并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总而言之,《办法》明确了外地人员管控制度,提出了外地人员进京证及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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