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高考报考须知
今年高考政策有哪些变化
问1:今年高考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2013年,我省将继续稳步推进高招改革。主要在五个方面进行:
    继续推进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在做好第一批本科A、B类(文、理科类)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基础上,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扩大到第二批本科A、B类(文、理科类)院校,并结合第二批本科院校招生实际,要求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退档,录取后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考生,会被如实记录到考生电子档案,而且该考生下年度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位次,招生部门还会将存有记录的考生电子档传给拟录该考生的院校,供院校作录取与否的参考依据,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由退档,也不再与拟录取的考生就是否报到入学进行联系,录取结束要及时将新生名单正式公布;
    对院校(专业)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时间进行调整,实行平行志愿后,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志愿栏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8个平行院校志愿栏,将2012年调整到提前批的第一批本科(A
、B类)艺术类院校(专业)部分调回到第一批A、B类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在填报第一、二批本科(A、B类)院校志愿时,同批次A或B类院校只能填报同科类院校(专业),即:或同为艺术类院校(专业),或同为文史、理工类院校专业,不能交叉填报。第二批本科(A、B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办法与艺术类考生相同,第一批、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中的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随批次投档录取,暂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的志愿填报时间调整为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投档并公布投档分数线后,其他批次院校志愿填报的时段及办法仍与2012年相同;
    调整和优化普通高考网上评卷的程序,充分发挥网上评卷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实时监控质检功能,进一步提高网上阅卷质量;
    加快“高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快捷、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目标,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继续推进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模式改革,着力完善适合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培养实际情况的多元评价、多元录取办法;
今年还有一项值得部分考生关注的政策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12年省招委决定,从2013年起,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与音乐、美术等其它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相同的标准,即所在批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
问2:平行志愿和传统志愿投档有啥区别?
    答:我省高校招生仍实行两种投档模式。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顺序对考生逐个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有调档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院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类:第一批本科(A、B类)(不含特殊类型招生)和第二批本科(A、B类)的文史和理工两个科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
;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传统志愿投档模式:根据“第一志愿志愿优先,平行参考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先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分开,然后将填报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放平行参考志愿。
问3:我省今年实施的两种投档模式在投档程序上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答: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B类)和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投档,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1、模拟投档:通过模拟投档与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商定投档比例,确定调增招生计划,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档控制分数。模拟投档比例省外高校不超过1:1.05,省属高校不超过1:1.1。2、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3、征集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的院校,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平行志愿投档,不进行模拟投档程序,按照院校缺额计划1:1的比例,直接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按规定投档。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仍实行传统志愿投档模式。分批次、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先投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补充投放平行参考志愿;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问4:填报平行志愿需要注意什么?
答:首先,合理搭配院校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时,院校志愿间的梯度非常重要。考生可根据分数、爱好、理想、身体条件等,合理把握院校志愿的梯度。一般来说,填报志愿应把握的原则是:前面的“冲一冲”、中间的“稳一稳”、后面的“保一保”。
    其次,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院校填报在前面。平行志愿投档,计算机对考生志愿进行检索时是遵循志愿顺序的。所以,考生要注意志愿填报顺序,对于自己确定的5个(或8个)平行院校志愿,应将最希望就读的院校填在靠前的位置。
    第三,专业志愿选择要与院校志愿统筹考虑。考生在专业志愿选择时,一定要与院校志愿统筹考虑,相互兼顾。一般情况下,对要“冲一冲”的院校,专业志愿就不能太挑剔,要尽量“保一保”,以减少退档风险。要“稳一稳”的院校,专业志愿也应“稳一稳”,力争能够录取。
要“保一保”的院校,专业志愿可适度“冲一冲”,但不能冲过了头,“保一保”的院校是本批志愿的最后防线,要尽力守住。
    第四,谨慎填报“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院校录取新生时,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此时有些专业还未录取满额,如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就有可能被调剂录取到这些还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否则将被退档。但调剂录取的专业可能与所报初衷相差较远,考生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因此,考生对“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要认真考虑。
    第五,要仔细研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其中的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是招生院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如招生院校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性别、外语语种以及外语口试、单科成绩等有明确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就不要选报。
    第六,要充分利用志愿填报权利。建议考生除了已拿定主意不愿就读的院校或专业外,可考虑填满全部院校和专业志愿,争取最大的录取机会。考生若少填报一个院校或专业志愿,就可能失去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第七,不要轻易放弃录取机会。考生志愿是经过反复斟酌与慎重选择后填报的,志愿一
经确定,就不宜轻率改变初衷,不要轻易放弃被录取的机会。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考生若主动放弃被投档院校的录取机会,也就基本放弃了本批次的录取机会。
问5: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后,有哪些认识误区?
答:一般来说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认识误区有以下几种:
可以一档多投。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考生个人投档时,计算机依据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检索,一旦检索到考生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予投档,不再继续检索该考生的后续志愿,即使考生也符合后续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也不能再向其后续志愿院校投放该考生档案。也就是说,考生档案只能一档一投,不能一档多投。
    可以多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同批次院校一次性投档办法。被投档的考生如被院校退档,就只能参加本批缺额院校志愿征集或下一批次志愿投档。也就是说,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能多次投档。
    平行志愿没有先后顺序。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考生个人投档时,计算机严格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检索判断。因此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也就是说,平行
志愿投档遵循志愿顺序,不能选择性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后没有风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只能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并不能全部化解和消除风险。也就是说,平行志愿不是“保险志愿”,仍有风险。
问6:今年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答: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B类)、本科第二批(分A、B、C类)、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专项生”批和专科(高职)批共7个批次。本科第一批(A、B类)和本科第二批(A、B类)文理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体育类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问7:实行平行志愿后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如何进行?
答:实行平行志愿后,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投档了一定会被录取吗
    1、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仅供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同时填报,第一次模拟投档后录取。省招考中心根据院校第一次模拟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规定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完成录取。被院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平行志愿的投档。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班录取: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后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同时填报,征集志愿期间录取。省招考中心根据院校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其他批次的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随批进行。
问8:本科院校录取批次是如何划分的?
答:第一批本科院校分A类和B类两类院校: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的实施“211工程”“985工程”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类院校:A类院校为一般
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C类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的录取随本校的批次进行。
问9:报了自主招生还能不能再报平行志愿?最后录取时,是哪个优先?自主招生的占不占省内的计划指标?
答:可以报,今年自主招生在所在院校批次前单独设置一个志愿,自主招生录取后才开始其他院校的录取。如果自主招生没被录取,可以参加平行志愿的录取。自主招生不占计划指标。
问10:什么是免费师范生?
答:免费教育师范专业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时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
中小学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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