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暖气标准
北京暖气标准
北京暖气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供暖时间:北京暖气供应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有时会根据寒流或冷空气的影响提前供暖,但通常不会晚于11月15日开始供暖。供暖季结束时间一般为3月15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气温持续降低或遭遇极端天气,供暖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
2. 供暖温度:按照国家标准,北京供暖期间室内温度应达到最低18度。供暖系统运行时,会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调整供、回水温度,以确保室内温度达标。
3. 暖气费收费标准:北京暖气费收费标准根据建筑物的不同供热方式和居民、非居民性质而有所区别。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根据供热方式不同,分别为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4. 暖气供应标准:北京暖气供应标准一般为24小时不间断供暖。白天暖气温度可能会稍低,晚上和夜间温度会较高。总体来说,供暖期间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度以上。
5. 停止供暖时间:北京停止供暖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5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气温持续降低或遭遇极端天气,供暖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最晚停暖时间不晚于3月31日。实际停暖时间会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市城管委、市气象局、市专业气象台等多部门的会商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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