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2009级法律研究生班《法理学》考试重点
参 考 答 案
一、简答题
1、法理学的学习方法有那些?
(1)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分析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等也是法学研究中用到的方法。(2)法学的独有方法。法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其基本的研究方法有两类,即价值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
①价值分析方法 。法作为调整社会生活的规范体系,它的存在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一定价值的手段。也就是说,社会中所有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一种进行价值选择的活动。正因为法与价值间有着这种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价值分析就不能不成为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②实证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其主要特点是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命题。在法学研究中,可资运用的实证分析方法有许多具体形态,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五种:社会调查的方法;历史考察的
方法;比较的方法;逻辑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
2.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在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法学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逻辑学的联系尤为突出。把握法学与这些学科的关系,对于有效地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思想,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是十分必要的。 
法学同哲学的关系十分密切,任何阶级或学派的法学理论,总是以某种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政治和法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法学和政治学有着内在的联系,特别是像宪法学、立法学、行政法学,本身就兼有法学和政治学两重性质。法学与经济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经济分析法学派,经济分析法学。法学与社会学存在着相当密切的、相互交错的关系。一方面,法学要研究社会中的法;另一方面,社会学要通过法律研究社会。因而,法学和社会学有很广的共同论题。法学与历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律和法学都是历史的产物。由于逻辑问题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所以逻辑学与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与逻辑学关注的焦点是法律推理问题。
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的区别
第一,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氏族习惯反映氏族全体成员在利益高度融合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意志,法则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体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 汤灿 死刑
  第二,两者产生方式不同。氏族习惯以传统的方式自发地形成和演变,法则是由统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在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创立和有意识地对原有习惯加以选择、确认而形成的。
  第三,两者实施的方式不同。氏族习惯也就是每个氏族成员自幼养成的行为习惯,它依靠当事人的自觉、舆论和氏族首领的威望来保障实施。法的实施要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的保障。
  第四,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氏族习惯只适用于具有血缘亲属关系的同一氏族或部落成员。法则适用于国家权力所辖地域内的所有居民。
第五,两者的根本目的不同。氏族习惯是维护共同利益,维系社会成员间平等互助关系的手段。法则以实现统治阶级利益为首要目的,并为此而建立和维护统治关系和社会秩序。
4.什么是法的要素?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法的要素是指法是由哪些基本的因素或元素所组成的。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法律可以被看作一个系统,它与任何系统一样,也是由若干要素按一定的结构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法的构成要素有:概念、规则和原则。
法律概念指的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概念是适用法律规则和原则的前提。
法律规则,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它适用于某一类人,而不是对某一件特定的事、特定的人作出规定。法律规则是法的主体。
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与规则相比,原则的内容在明确化程度上显然低于规则,但是,原则的适用范围远广于规则。
5、如何认识法的本质?
法学界传统学说在法的本质问题上采取了二元论的态度。即对剥削阶级法的本质和社会主义法的本质作出了不同的认定。
  通说中关于剥削阶级法的本质解释为三层次:
  (1)法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物质生活条件
    (3)经济以外因素对法的影响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或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五一节的心情说说张恒山先生在其《法理要论》中则作出了完全不同的解说,他认为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统治阶级意志论具有无法克服的缺陷;并进一步论证了用社会契约论解释法本质的合理性。
6.如何准确理解价值的含义?
把握价值的含义,应该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统一。单有主体的需要,或者单有客体的属性,都不能形成价值。对于法律而言,无论是效率还是公平,都是它应当追求的美德,但社会生活不是蛋糕,生活是流动的、变化的,作为两种不同的价值追求,人们很难武断地决定哪种的价值更高或是相反。因为价值这个东西,既有客观的一面也有主观的一面。
  第二、作为“价值”的这种统一,是主体统一于客体,还是客体统一于主体?面向客体为主的方式在理论上的一个必然前提,是对价值主体做了整体化的、一般的、稳定形态的解释或设定,即按照“主体不变,价值取决于客体”这种思路进行研究。面向主体为主的方式,则是首先强调价值主体——人的具体历史性和个性多样化,而把客体放在基本稳定的形态下加以考察,其基本思路是“不管客体变不变,具体的价值以主体的需要和结构、尺度为灵魂”。比较两种方式,各有其合理因素,但面向主体为主的方式,在理论上更深刻、更全面,在实践上更复杂、更深入。
第三、主客体统一的方式是实践。价值的形成是人们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离开了实践,人们就无所谓需要,也就无所谓价值。
7、法的目的价值有哪些?
关于法的目的价值名目,历来是一个人言人殊的问题。但是,毕竟有一些价值,为人类所永恒追求。
正义。法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的价值之一在于实现正义。
人权。也是现代法最基本的价值之一。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也是一切进步法的基本特征,是现代法区别于传统法的基本标志。
秩序。一定社会秩序的存在是人类活动的必要前提,秩序乃是构成人类理想的要素,同时也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目标,而法律也在建立和维护秩序的过程中成为秩序的象征。
效率。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中,效率日益受到重视。如何理解效率,如何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如何运用法律机制促进效率的实现,是法学理论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
8.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法虽然是调控社会的主要手段,然而,这种手段也存在着诸多不足。综合起来,法的主要局限表现在:
第一,在社会的调控模式中,法律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唯一的方法。
第二,法律调整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
第三,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局限性。
第四,法律的实施要受到人与物质条件的制约。
总之,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到法本身所存在的局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充分发挥法的作用。
9.简述法与执政党政策的关系
政策通常指一定阶级、政党、国家或其他社会组织为实现一定目的和历史任务而做出的政治决策及制定的活动准则。法与执政党的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法与执政党政策的一致性:在我国,法和执政党政策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历史使命和根本任务等方面是高度一致的。
(2)法与执政党政策的区别:
第一,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政策代表党的意志,而法律代表国家意志。
第二,两者的结构不同。政策可以主要由或完全由原则性的规定组成,可以只规定行动的方向而不规定行为的具体规则;法律则是以规则为主。
第三,两者实施方式不同。政策主要靠宣传教育和党纪保证实施;而法律则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五一去哪里旅游比较好第四,两者的稳定性不同。政策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而法律则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10.简述法律与道德冲突的情形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生存的两根支柱,是人类社会及其活动不可缺少的永恒质素。只有法律与道德的互助共生,才能真正形成和保持和谐稳定、错落有致的社会秩序,才能真正成为人类生存和文明的基石。人类社会和文明要求法律与道德并举并重,使之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以道德引导于前,法律鞭挞于后,使人类生活相率纳入正轨。但事实上,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在实践中无处不在。大体说来,两者冲突的情形无非有两种表现。一是合法而违背道德;二是合道德而违背法律。(可列举实例予以说明,如09年发生的,大学生救人死亡后捞尸收费事件。)
如何解决法与道德的冲突解决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就是要使道德和法律相冲突产生的结果符合历史发展潮流。
古诗 江南首先,加强法律与道德的统一。道德与法律的统一性,使得我们能够解决道德与法律的冲突。 
 其次,我们要更为完备地进行立法,尽量避免出现法律的漏洞,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与道德进行不必要碰撞的机率。
再次,要在宣传法律的同时,对这进的旧道德进行批判,使道德与法律尽量吻合。
最后,要积极发展经济,发展科技。随着科技的发展,随着法律的完善,矛盾才更易解决。
11.简述我国现行的法律监督机制
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我国现行的法律监督体系大致可分为两大部分:
国家监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
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主要包括:(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
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其目的在于保证法律实施的合法性。其特点是不直接运用国家权力,不必遵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形式。但社会法律监督乃是国家法律监督的基础。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其他政党和社会组织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人民众的监督。
二、判断分析题:
1、学法未必知法,知法未必守法,因此学法无用
答:错。虽然学法未必知法,知法未必守法,但学法的重要性却不能因此而否定。
2、凡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都是法律
答:错。法律是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但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除法律外还有纪律、政策等。
3、法是人类社会所独有,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
答:错。法的产生不伴随着人类社会而是伴随国家、阶级的出现而出现的。
4、社会主义法的实现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国产奶粉有哪些品牌
答:错。alwaysonline什么意思法的实施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但法的实现却主要依靠法律主体的自觉遵守,国家强制力只是最后的保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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