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生赴日本社会实践
中国大学生赴日本社会实践
项目介绍
主办单位: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日本友好协会
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日本出国留学的条件
协作单位:中国各大学
一、主办单位介绍: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简称:中外服),成立于1985年初,隶属于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是在前、中日友协名誉会长王震和国务委员张劲夫等老一辈领导人的倡导下,经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并登记注册成立的事业单位。中外服的宗旨是根据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利用民间友好渠道,推动中外友好交流与合作,为增进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做出贡献。
中外服先后取得了以下资质:《具有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培训机构资格认定证书》(2006003《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教外综资认字〔2000149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京公境准字〔20070023号)《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格证书》(商合批〔2009334号)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06年开始,中外服面向中国各大高等院校推出大学生赴美国社会实践项目,积极为中国学生创造一个赴美教育及文化交流的平台,至今已经和国内300余所大学合作,成功派出约7000名学生。
二、支持单位介绍: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全国友协)是从事民间外交事业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以增进人民友谊、推动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工作宗旨。在21世纪的国际舞台上,代表中国人民同各国对华友好团体和各界人士友好交往,努力贯彻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间友好工作。全国友协至今已和世界上148个国家的458个民间团体和组织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中国日本友好协会(简称中日友协)是根据中日民间往来的发展和需要,在周恩来总理的倡导下,由全国总工会、全国青年联合会、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中国亚非团结委员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十九个全国性人民团体发起组成的。郭沫若任名誉会长,廖承志任会长。后由王震任名誉会长,夏衍、孙平化相继任会长。现任会长为宋健。 中日友好协会成立后,在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以及日本友人的大力支持下,同日本各政党、团体、地方政府以及各界人士进行广泛的友好交流,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开展人员交流,推动两国关系长期稳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三、项目整体介绍: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发展两国的友好关系对亚洲及世界和平都有重大意义。近年来中日两国政府和民间各界在人员交往、经济合作等领域,特别是在青少年友好交流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切实有效的推动工作。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基于日本国政府法务省颁布的特定活动法案,在多年成功组织派遣大学生赴美国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策划并推出了大学生赴日本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此项目的目的在于为中国在校学习日语专业的大学生提供一个踏上日本国土、体验日本生活文化、提高日语能力、进入日本企业、与日本同事以及来自其他国家的国际学生并肩工作的机会,全面提高
和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
1项目开展时间:2011年起,每年暑假或寒假,为期1-3个月。2实习工作岗位:基础性工作,其中服务业岗位占绝大多数。3实习工作环境:多为旅游地宾馆、度假村或旅游景区等。4实习工作条件:薪金根据接收企业不同而有所区别,以小时为单位计算,700円-800円/小时。学生实习期间的薪水足以负担在日本的日常生活费用。住宿由接受企业安排。多为企业员工宿舍或外租房,房间种类分为和式和洋式,具备基本生活条件。原则上21间。住宿费因接收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以天为单位计算。每天住宿费用不超过每人1000日元,原则上由学生个人负担。伙食费由接收企业负责承担部分或全部,或由学生自行承担。劳动强度及实际工作时间依据接收企业的实际情况,由企业安排。每周工作六天以内。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可能进行调休或加班。
5参加人员资格: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就读大二年级以上的大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在校表现良好,经过学校审核推荐。具备良好的日语会话和沟通能力,性格开朗,能够通过项目综合评估测试。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愿意接受挑战并对日本文化有兴趣者。
6签证种类:「特定活动在留资格」签证
特别告知:参加项目的学生不能挑选接收企业及实习岗位。
五、项目开展流程:
1主办方与合作院校签署合作协议2合作院校推荐、招募参加项目的学生3主办方介绍项目情况及相关信息4主办方及日本接收企业(或指定代理人)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遴选。通过综合评估测试后,学生交纳报名费。5实习岗位匹配确定后,学生交纳项目费。6院校与日本接收企业签定【产学合作交流协议】7主办方同派出学生签署协议。8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办理在留资格签证所需资料。9接收企业为学生申请日本在留资格。10主办方收到在留资格证书后,为学生申请办理日本签证。11签证取得后,学生交纳签证费、往返国际交通费。12主办方为实习生统一预定往返国际机票,确定出发日期和回国日期。13行前说明会及行前教育。14出发前往日本,实习工作开始。15实习结束,日本接收企业颁发【研修修了证书】。16学生返回国内,提交实习报告及参加感言及工作生活照片。
六、在留资格及签证申请所需资料:
1参加学生的因私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2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假期证明、教育课程证明、赴日参加社会实践同意函等相关证明。3所在学校校医出具的健康证明。4填写完整无误的在留资格申请表。5院校同日本接收企业签署的【产学合作交流协议】。6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填写完整无误的签证申请表。8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9日语个人履历书。10白底彩2吋照片4张。11学生个人人名章
七、项目收费:
1    报名费:3000元。于综合评估测试合格后交纳。2    项目费:15000元。于日本企业实习岗位配岗后交纳。3    以上费用含:综合评估测试、企业实习岗位名额、日本在留资格申请、行前辅导培训、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日本当地紧急救援服务等。保险期限为在日本企业实习开始到实习结束之后的5天以内。4以上费用不含:护照申请费、签证申请费(500元)、签证邮寄费、中国日本往返国际机票费(约5000元以实际出票价格为准)、中日内陆交通费、在日本期间之食宿费用、旅游、以及个人消费等费用。
八、项目退费:1 如因主办方原因未能为参加项目的学生提供日本企业实习岗位或者未
能成功申请日本在留资格,则所交纳的报名费及项目费全额退还。2 如参加项目的学生于综合评估测试合格后,因个人原因要求终止申请,所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3 日本企业实习岗位匹配完毕后,因个人原因要求终止申请,所交纳的报名费及项目费不予退还。4 日本签证申请工作开始后,因个人原因要求终止申请,所交纳的签证费不予退还。5 国际往返机票出票后,因个人原因要求终止申请,视实际情况收取退票损失费。6 由于非人为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直接影响到本协议书的执行,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的变化、大规模流行性疫情等,依据国家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确认后,主办方全额退费。申请人的个人因素(包括健康、学业状况)及家庭原因等依据法律规定,不属于不可抗力。
合作院校经协调确认后的三个月项目社会实践时间(放假时间)为:
夏季7 9   10 8
冬季12 21   翌年 3 20
合作院校经协调确认后的六个月项目社会实践时间(放假时间)为:
第一季:7 9 翌年 18
第二季:1 9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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