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
第一篇 绪 论笔记本电源灯不亮
1.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哪几个方面?其相互关系如何?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和党的领导的理念。
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
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项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法治理念与法律意识的关系是什么?
答:法治理念与法律意识是相互包容、相互影响、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法治理念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及其现象的各种认识、看法、观点的总称,也是人们对于法治及其现象的认识的总括。法治理念不是人们直觉的产物,是人们理性认知的结果。法治理念对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和提高具有指导意义。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是什么?
答:(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把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衡量标准。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众的根本利益。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的原则,只有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特别是体现了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体现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价值观的要求,提倡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
5.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为指导,在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过程中,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是科学、先进的理念。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的重要理论来源是什么?
答:(1)马克思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深刻地揭示了法的阶级本质,对我们深刻认识阶级社会法的本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深化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对当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3)、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有关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
(4)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明确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5)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要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等的论述,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理论来源。
7.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其目标要求有哪些?
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提出的新要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这对公安机关全面、正确依法履行职责,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其目标要求主要有:
(1)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自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准确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克服错误的思想,澄清模糊的认识。
(2)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着力提高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3)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使广大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4)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公安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使体制和机制改革始终沿着中央确定的原则和方向推进。
(5)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使公安队伍真正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精锐之师、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正义之师。
8.公安民警如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1)要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能自发产生和形成,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
(2)要确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法治理念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的法律意识为确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奠定基础。
(深圳东部华侨城旅游攻略3)要不断地修正错误的法律观念,真正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4)要积极参与执法实践,在执法实践中不断学习,在本职工作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9.公安机关为什么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答: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好地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能力,才能有效保证公安机关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英语话剧剧本 (1)是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应对新挑战、落实新要求,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公安民警的头脑,保证公安民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2)是确保公安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利于
从根本上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不良影响,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全体公安民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公安工作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公安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3)是解决公安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客观需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有利于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能力,从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第二篇 依法治国理念
[内容提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践证明,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完成了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门外汉打论语一句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由于专门履行执法职责的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在社会上具有直接而重要的榜样示范作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更应该牢固树立和积极实践依法治国的理念,积极、有力地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教师入编考试 树立和实践依法治国理念,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切实提高法律素养,正确理解、把握和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作为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因此,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的基础上,充分领悟并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制原则,积极清除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做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树立和坚持依法治国理念,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正确理解、把握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对于一切国家机关尤其是专门履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责的公安机关来说,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意味着其职权由法而定——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具体而明确的授予,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而且意味着有权必有责——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不仅意味着用权必受监督——依法治国实际上首先是依法治权,这就要求每个公安机关、公安民警都要自觉地而不是消极地、真诚地而不是应付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而不能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借口排斥监督,而且意味着违法必受追究——执法者违法对法治具有更大的危害性,这就要求所有执法者的违法行为都应毫无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从而给整个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
树立和实践依法治国理念,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模范遵守法律,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是否遵守法律,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直接而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模范遵守法律是每个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应尽责任。而
维护法律的权威,不仅需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使人们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也需要特别注重维护宪法的权威,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而不得从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严格执行法律讲价钱、打折扣,甚至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对策”的做法;同时,维护法律的权威,也要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进一步提高公信力。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都应当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以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实际行动,切实解决执法不公,进一步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