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济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领取条件:
1. 具有济宁市户籍或在济宁市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 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
3. 具备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
4. 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5. 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需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6. 被辞退、解雇、经济性裁员或者单位破产的;
7. 自行辞职的,需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自行辞职条件。
二、领取标准:
1. 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参保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0%,但不超过济宁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具体标准由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情况确定;
2. 发放期限: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为最长24个月,具体发放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月数确定;
3. 社会保险费用: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具体缴费比例由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
三、申请材料:失业补助金网上怎么申请
1.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劳动合同: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3.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被解雇、辞退、经济性裁员或者单位破产的申请人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4. 自行辞职证明:自行辞职的申请人需提供自行辞职的证明文件;
5. 失业登记证明:申请人需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6. 缴费证明:申请人需提供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证明。
以上就是济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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