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9.0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背景
二、主要规划依据
三、指导思想
四、规划原则
五、规划对象、范围和期限
六、规划目标
第二章 首都医疗卫生资源总体情况
一、现状
二、存在问题
第三章 规划内容
一、严格控增量疏存量,分级分类分区统筹规划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二、持续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三、优化调整医疗卫生体系结构,补齐资源短板
四、落实首都国际科创中心功能定位,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五、以“新基建”为抓手,加快科技创新应用,推进“智慧医疗”和“互联网+”健康医疗
六、突出医防并重,健全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七、纵深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
八、提升国际医疗服务能力
九、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防护设施规划建设
第四章 组织实施保障
一、完善规划实施统筹协调机制
二、拓宽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投入渠道
三、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四、加强宣传培训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背景
依据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我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启动编制了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根据市委十二届第十五次全会精神和《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城工委主任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我们对专项规划进行了优化完善,形成了规划文本。
规划重点是细化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提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引导医疗卫生设施近期规划实施,做好与各区分区规划的衔接。
二、主要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三)《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
(四)《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
(五)《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六)《“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
(七)《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八)《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九)《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立足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资源疏解、立足深化供给侧改革、立足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有序推进医疗卫生功能疏解转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持续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规划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众卫生健康需求,促进健康共建共享。
(二)坚持公平可及。以基层和资源薄弱地区为重点,分级分类分区统筹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多规合一。实现设施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规划实施的各类政策机制相匹配,行业技术标准与规划建设标准相统合。
(四)坚持平战结合。发挥医疗卫生系统在防疫中的关键作用,分级管控,分类指导,分区施策。
(五)坚持立足长远。强化统筹协调,把握建设时序,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五、规划对象、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对象为医疗服务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主要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等。
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641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
六、规划目标
北京疫情出京最新规定 (一)总体目标。根据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城市总体规划和人口布局,以疏解为重点,分类分级分区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标准和空间布局,改
善提升医疗卫生设施基础条件,加强环京地区协作,助力首都都市圈建设,带动增强周边地区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均衡发展,构建功能健全、布局均衡、服务完善、中西医并重、医防融合、优质高效,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卫生设施服务体系,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资源配置指标。探索建立创新型床位资源配置指标体系。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规划应具有一定前瞻性。
第二章 首都医疗卫生资源总体情况
一、现状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北京作为我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是京津冀城市和环渤海地区的核心城市,面积1.64万平方公里,辖16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2189.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6102.6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5483.9亿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434元。
(二)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十三五”以来,首都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但距国内和国际大
城市仍有差距,与人民众的期盼和首善标准相比还有不足。2020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1211家,实有床位12.7万张,分别较2016年增长5.4%、8.7%。按照机构类别划分,医院733家(公立227家、民营50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183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1家,其他机构184家。每千常住人口编制和实有床位数分别为6.27XXX5.81张,低于全国6.3张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上海6.4张、重庆7.4张等国内大城市每千人床位数量,与东京(9.6张)、巴黎(12张)等国际城市差距明显。但核心区每千人实有床位数较高,为13.9张,明显高于外围地区,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仍然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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