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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3.04
北京疫情出京最新规定【字 号】京市监发〔2020〕25号
【施行日期】2020.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市监发〔2020〕25号
市价监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专业(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稽查总队、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市局2020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尾之年。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
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认真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落实,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市场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为首都“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为建设法治北京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北京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北京市普法责任制清单》为指导,以学习宣传机构改革融合后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为抓手,以多层次、多领域的普法宣传方式为载体,聚焦宪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聚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聚焦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谋划,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努力提高市场主体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京依法行政办发〔2014〕214号),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及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局机关年度安排局长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应不少于7次,各区局、分局年度安排局长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应不少于4次。重点学习机构改革融合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能力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2.认真开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学习活动。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市局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集中研讨、开展政治轮训、市场监管学习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做好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学习开展情况的督查。
  3.系统学习机构改革融合后新修订的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关于完善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京司发〔2016〕101号)要求,严格落实干部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分别举办2期“市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区局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市局,区局、分局年度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期,举办“市场监管学习大讲堂”不少于3期。在处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4.推进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鼓励系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提供相应支持。进一步加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京市监发〔2019〕145号)落实力度,加强公职律师培训、教育、使用和日常管理。各区局、分局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继续加强对公职律师执业工作的支持、帮助,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经费保障。针对全系统公职律师及法制人员,全年组织2期“法律素质提升班”,每期不少于3天,将全系统162名公职律师轮训一遍,不断提升法治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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