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应注意的问题、仲裁中的调解
申请仲裁应注意的问题
当事人申请仲裁,首先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申请仲裁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即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应协商一致,达成同意将双方之间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交某一具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象你这种情况,你与房地产公司在签约时,已经明确约定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即已经达成了仲裁协议,据此,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符合该项条件的。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当事人通过申请仲裁,是想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的什么权益。同时,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如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则应有具体的金额。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仲裁的内容要和仲裁协议中的仲裁事项相一致。如当初双方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只有付款方面的纠纷才可申请仲裁,而现在却因质量问题提请仲裁,这里的仲裁请求和仲裁事项就不一致了,需要达成补充协议,否则,仲裁委员会就不会受理或不予支持。现在,你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为由申请仲裁,它们均是仲裁协议中所
列明的仲裁事项。因为,合同中,约定了因履行该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另外,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必须以一定的事实和理由为依据,申请人(即提出仲裁请求的当事人)在申请书中应把纠纷发生的客观事实情况陈述清楚,并应有具体的证据予以支持。
  (三)仲裁事项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武汉仲裁委员会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等则不属于武汉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当事人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提交下列文书:
  (一)仲裁协议;
  (二)仲裁申请书;
  (三)有关证据材料等。申请人申请仲裁,需要预交一定的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原则上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
仲裁中的调解
在仲裁过程中,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样都可以调解。现对仲裁过程中调解的详细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实际上,仲裁过程中的调解指的是在仲裁庭主持下,在查明基本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解决纠纷。
  在进行调解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调解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强迫;
  二、调解并非必经程序,如有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仲裁庭不必进行调解;
  三、调解应当有一定的基础,即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大致责任已经分清;
  四、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裁决,切忌久调不决;
  五、经过调解如达成一致,仲裁庭应当依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裁决书。
交房需要注意什么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和裁决书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不同的是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该调解书。因此,仲裁中的调解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纠纷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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