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
新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
新准则会计科目设置包括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具体如下:
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其它货币基金、应收利息、周转材料等。
负债类会计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存入保证金、拆入资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存放等。
共同类会计科目包括清算资金往来、外汇买卖、套期工具等。
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涉及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另外,新准则会计科目还有一些调整,比如原“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内容调整为“其他应收款”,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内容调整为“其他流动资产”,原“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拆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科目等等。
总之,新准则会计科目设置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也更加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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