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会计科目表
序号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序号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序号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一、资产类 | 一、资产类(续) | 三、共同类(续) | ||||||
1 | 1001 | 库存现金 | 55 | 1606 | 固定资产清理 | 107 | 3101 | 衍生工具 |
2 | 1002 | 银行存款 | 56 | 1611 | 未担保余值 | 108 | 3201 | 套期工具 |
3 | 1003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57 | 162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09 | 3202 | 被套期项目 |
4 | 1011 | 存放同业 | 58 | 16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 四、所有者权益类 | ||
5 | 1012 | 其他货币资金 | 59 | 1623 | 公益性生物资产 | 110 | 4001 | 实收资本 |
6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60 | 1631 | 油气资产 | 111 | 4002 | 资本公积 |
7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61 | 1632 | 累计折耗 | 112 | 4101 | 盈余公积 |
8 | 11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 | 1701 | 无形资产 | 113 | 4102 | 一般风险准备 |
9 | 111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3 | 1702 | 累计摊销 | 114 | 4103 | 本年利润 |
10 | 1121 | 应收票据 | 64 | 1703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115 | 4104 | 利润分配 |
11 | 1122 | 应收账款 | 65 | 1711 | 商誉 | 116 | 4201 | 库存股 |
12 | 1123 | 预付账款 | 66 | 1801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成本类 | ||
13 | 1131 | 应收股利 | 67 | 18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 | 5001 | 生产成本 |
14 | 1132 | 应收利息 | 68 | 1821 | 独立账户资产 | 118 | 5101 | 制造费用 |
15 | 1201 | 应收代位追偿款 | 69 | 190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119 | 5201 | 劳务成本 |
16 | 1211 | 应收分保账款 | 二、负债类 | 120 | 5301 | 研发支出 | ||
17 | 1212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70 | 2001 | 短期借款 | 121 | 5401 | 工程施工 |
18 | 1221 | 其他应收款 | 71 | 2002 | 存入保证金 | 122 | 5402 | 工程结算 |
19 | 1231 | 坏账准备 | 72 | 2003 | 拆入资金 | 123 | 5403 | 机械作业 |
20 | 1301 | 贴现资产 | 73 | 200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六、损益类 | ||
21 | 1302 | 拆出资金 | 74 | 2011 | 吸收存款 | 124 | 6001 | 主营业务收入 |
22 | 1303 | 贷款 | 75 | 2012 | 同业存放 | 125 | 6011 | 利息收入 |
23 | 1304 | 贷款损失准备 | 76 | 2021 | 贴现负债 | 126 | 6021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24 | 1311 | 代理兑付证券 | 77 | 210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7 | 6031 | 保费收入 |
25 | 1321 | 代理业务资产 | 78 | 211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28 | 6041 | 租赁收入 |
26 | 1401 | 材料采购 | 79 | 2201 | 应付票据 | 129 | 6051 | 其他业务收入 |
27 | 1402 | 在途物资 | 80 | 2202 | 应付账款 | 130 | 6061 | 汇兑损益 |
28 | 1403 | 原材料 | 81 | 2203 | 预收账款 | 131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9 | 1404 | 材料成本差异 | 82 | 2211 | 应付职工薪酬 | 132 | 6111 | 投资收益 |
30 | 1405 | 库存商品 | 83 | 2221 | 应交税费 | 133 | 6201 |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
31 | 1406 | 发出商品 | 84 | 2231 | 应付利息 | 134 | 6202 | 摊回赔付支出 |
32 | 1407 | 商品进销差价 | 85 | 2232 | 应付股利 | 135 | 6203 | 摊回分保费用 |
33 | 1408 | 委托加工物资 | 86 | 2241 | 其他应付款 | 136 | 6301 | 营业外收入 |
34 | 1411 | 周转材料 | 87 | 2251 | 应付保单红利 | 137 | 6401 | 主营业务成本 |
35 | 1421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88 | 2261 | 应付分保账款 | 138 | 6402 | 其他业务成本 |
36 | 1431 | 贵金属 | 89 | 2311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39 | 640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7 | 1441 | 抵债资产 | 90 | 2312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140 | 6411 | 利息支出 |
38 | 1451 | 损余物资 | 91 | 2313 | 代理兑付证券款 | 141 | 6421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39 | 1461 | 融资租赁资产 | 92 | 2314 | 代理业务负债 | 142 | 6501 |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40 | 1471 | 存货跌价准备 | 93 | 2401 | 递延收益 | 143 | 6502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
41 | 1501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94 | 2501 | 长期借款 | 144 | 6511 | 赔付支出 |
42 | 1502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95 | 2502 | 应付债券 | 145 | 6521 | 保单红利支出 |
43 | 150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6 | 2601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46 | 6531 | 退保金 |
44 | 1511 | 长期股权投资 | 97 | 2602 | 保险责任准备金 | 147 | 6541 | 分出保费 |
45 | 1512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98 | 2611 | 保户储金 | 148 | 6542 | 分保费用 |
46 | 1521 | 投资性房地产 | 99 | 2621 | 独立账户负债 | 149 | 6601 | 销售费用 |
47 | 1531 | 长期应收款 | 100 | 2701 | 长期应付款 | 150 | 6602 | 管理费用 |
48 | 1532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101 | 2702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51 | 6603 | 财务费用 |
49 | 1541 | 存出资本保证金 | 102 | 2711 | 专项应付款 | 152 | 6604 | 勘探费用 |
50 | 1601 | 固定资产 | 103 | 2801 | 预计负债 | 153 | 6701 | 资产减值损失 |
51 | 1602 | 累计折旧 | 104 | 29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4 | 6711 | 营业外支出 |
52 | 160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三、共同类 | 155 | 6801 | 所得税费用 | ||
53 | 1604 | 在建工程 | 105 | 3001 | 清算资金往来 | 156 | 6901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54 | 1605 | 工程物资 | 106 | 3002 | 货币兑换 | |||
新会计准则废除哪些科目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可以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设置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
具体如下表: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 | ||||
NO | 编号 |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 原会计制度使用科目 | 核算内容 |
一、资产类 | ||||
1 | 1001 | 库存现金 | 现金 | 企业的库存现金 |
2 | 1002 | 银行存款 | 银行存款 | 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3 | 1003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
4 | 1011 | 存放同业 | ※ | 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
5 | 1012 | 其他货币资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
6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 | 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 |
7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 | 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
8 | 11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短期投资 |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
9 | 111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
10 | 1121 | 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 |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11 | 1122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 |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
12 | 1123 | 预付账款 | 预付账款 |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
13 | 1131 | 应收股利 | 应收股利 | 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
14 | 1132 | 应收利息 | 应收利息 |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
15 | 1201 | 应收代位追偿款 | 其他应收款 |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 |
16 | 1211 | 应收分保账款 | ※ | 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
17 | 1212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
18 | 1221 | 其他应收款 | ※ | 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
19 | 1231 | 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 | 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
20 | 1301 | 贴现资产 | ※ | 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
21 | 1302 | 拆出资金 | ※ | 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
22 | 1303 | 贷款 | ※ |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 |
23 | 1304 | 贷款损失准备 | ※ | 企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
24 | 1311 | 代理兑付证券 | ※ | 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 |
25 | 1321 | 代理业务资产 | ※ | 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 |
26 | 1401 | 材料采购 | 物资采购 |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
27 | 1402 | 在途物资 | 在途物资 | 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
28 | 1403 | 原材料 | 原材料 | 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 |
29 | 1404 | 材料成本差异 | 材料成本差异 |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
30 | 1405 | 库存商品 | 库存商品 | 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
31 | 1406 | 发出商品 |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 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
32 | 1407 | 商品进销差价 | 商品进销差价 | 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
33 | 1408 | 委托加工物资 | 委托加工物资 |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
34 | 1411 | 周转材料 |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 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
35 | 1421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
36 | 1431 | 贵金属 | ※ | 企业(金融)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 |
37 | 1441 | 抵债资产 | ※ | 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
38 | 1451 | 损余物资 | ※ |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成本 |
39 | 1461 | 融资租赁资产 | ※ | 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 |
40 | 1471 | 存货跌价准备 | 存货跌价准备 | 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
41 | 1501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
42 | 1502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 |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
43 | 150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
44 | 1511 |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45 | 1512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
46 | 1521 | 投资性房地产 | ※ |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
47 | 1531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应收款 |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 |
48 | 1532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 | 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
49 | 1541 | 存出资本保证金 | ※ | 企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存的资本保证金。 |
50 | 1601 | 固定资产 | 固定资产 |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
51 | 1602 | 累计折旧 | 累计折旧 | 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
52 | 160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
53 | 1604 |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 | 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
54 | 1605 | 工程物资 | 工程物资 | 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
55 | 1606 | 固定资产清理 | 固定资产清理 |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
56 | 1611 | 未担保余值 | ※ | 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
57 | 162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
58 | 16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 ※ | 企业(农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
59 | 1623 | 公益性生物资产 | ※ | 企业(农业)持有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
60 | 1631 | 油气资产 | ※ |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 |
61 | 1632 | 累计折耗 | ※ |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资产的累计折耗。 |
62 | 1701 | 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 |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
63 | 1702 | 累计摊销 | ※ |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
64 | 1703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
65 | 1711 | 商誉 | ※ |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 |
66 | 1801 | 长期待摊费用 | 长期待摊费用 | 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
67 | 18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 | 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 | 1821 | 独立账户资产 | ※ | 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资产价值。 |
69 | 190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
二、负债类 | ||||
70 | 2001 | 短期借款 | 短期借款 |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
71 | 2002 | 存入保证金 | ※ | 企业(金融)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 |
72 | 2003 | 拆入资金 | ※ | 企业(金融)从境内、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 |
73 | 200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企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 |
74 | 2011 | 吸收存款 | ※ | 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 |
75 | 2012 | 同业存放 | ※ | 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金融机构的存款。 |
76 | 2021 | 贴现负债 | ※ | 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
77 | 210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
78 | 211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企业(金融)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
79 | 2201 | 应付票据 | 应付票据 | 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80 | 2202 | 应付账款 | 应付账款 |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
81 | 2203 | 预收账款 | 预收账款 |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
82 | 2211 | 应付职工薪酬 | 应付工资 |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
83 | 2221 | 应交税费 | 应交税金 | 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
84 | 2231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息 |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
85 | 2232 | 应付股利 | 应付股利 | 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
86 | 2241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应付款 | 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
87 | 2251 | 应付保单红利 | ※ | 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投保人 的红利。 |
88 | 2261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付未付的款项。 |
89 | 2311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企业(证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 |
90 | 2312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 |
91 | 2313 | 代理兑付证券款 | ※ | 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证券收到的兑付资金。 |
92 | 2314 | 代理业务负债 | ※ | 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投资资金、受托贷款资金等。 |
93 | 2401 | 递延收益 | ※ | 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94 | 2501 | 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
95 | 2502 | 应付债券 | 应付债券 | 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
96 | 2601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 企业(保险)提取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97 | 2602 | 保险责任准备金 | ※ | 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
98 | 2611 | 保户储金 | ※ | 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本金增值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 |
99 | 2621 | 独立帐户负债 | ※ | 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负债。 |
100 | 2701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款 | 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
101 | 2702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 | 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2 | 2711 | 专项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 | 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
103 | 2801 | 预计负债 | 预计负债 | 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 |
104 | 29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递延长税款 | 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
三、共同类 | ||||
105 | 3001 | 清算资金往来 | ※ | 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 |
106 | 3002 | 货币兑换 | ※ | 企业(金融)采用分账制核算外币交易所产生的不同币种之间的兑换。 |
107 | 3101 | 衍生工具 | ※ | 企业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或衍生负债。 |
108 | 3201 | 套期工具 | ※ | 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
109 | 3202 | 被套期项目 | ※ | 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
四、所有者权益 | ||||
110 | 4001 | 实收资本 | 实收资本(股本) |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 股本”科目。 |
111 | 4002 | 资本公积 | 资本公积 |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
112 | 4101 | 盈余公积 | 盈余公积 | 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
113 | 4102 | 一般风险准备 | ※ | 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
114 | 4103 | 本年利润 | 本年利润 |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
115 | 4104 |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 | 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
116 | 4201 | 库存股 | ※ | 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
五、成本类 | ||||
117 | 5001 | 生产成本 | 生产成本 | 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 |
118 | 5101 | 制造费用 | 制造费用 |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
119 | 5201 | 劳务成本 | 劳务成本 |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
120 | 5301 | 研发支出 | ※ | 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
121 | 5401 | 工程施工 | ※ | 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
122 | 5402 | 工程结算 | ※ | 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
123 | 5403 | 机械作业 | ※ | 企业(建造承包商)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
六、损益类 | ||||
124 | 6001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 | 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
125 | 6011 | 利息收入 | 利息收入 | 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 |
126 | 6021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企业(金融)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127 | 6031 | 保费收入 | ※ | 企业(保险)确认的保费收入。 |
128 | 6041 | 租赁收入 | ※ | 企业(租赁)确认的租赁收入。 |
129 | 6051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
130 | 6061 | 汇兑损益 | ※ | 企业(金融)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 |
131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132 | 6111 | 投资收益 | 投资收益 |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
133 | 6201 |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 ※ |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
134 | 6202 | 摊回赔付支出 | ※ | 企业(再保险分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 |
135 | 6203 | 摊回分保费用 | ※ | 企业(再保险分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 |
136 | 6301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收入 |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
137 | 6401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成本 | 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
138 | 6402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支出 |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
139 | 640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
140 | 6411 | 利息支出 | ※ | 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支出 |
141 | 6421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企业(金融)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
142 | 6501 |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 企业(保险)提取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再保险合同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43 | 6502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 ※ | 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
144 | 6511 | 赔付支出 | ※ | 企业(保险)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
145 | 6521 | 保单红利支出 | ※ | 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 |
146 | 6531 | 退保金 | ※ | 企业(保险)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 |
147 | 6541 | 分出保费 | ※ |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分出的保费。 |
148 | 6542 | 分保费用 | ※ | 企业(再保险接受人)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费用。 |
149 | 6601 | 销售费用 | 营业费用 | 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
150 | 6602 | 管理费用 | 管理费用 | 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
151 | 6603 | 财务费用 | 财务费用 |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
152 | 6604 | 勘探费用 | ※ |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在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地质调查、物理化学勘探各项支出和非成功探井等支出。 |
153 | 6701 | 资产减值损失 | ※ | 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
154 | 6711 | 营业外支出 | 营业外支出 |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
155 | 6801 | 所得税费用 | 所得税 | 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
156 | 6901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
说明 | ①本表列示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核算科目对照情况仅供参考。②各科目的确认、计量、报告及披露要求参见新企业会计准则。③附注:※为新科目与旧科目无对应的科目。 | |||
新旧会计科目比较研究 | |
[摘要]:本文对《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目表与《企业会计制度》(2001)作了较全面的比较有利于实务工作掌握及应用。文章分了六个部分作了说明。其中对名称相同但内容改变的作了较全面的分析。 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套准则体系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认可,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化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本准则体系由一份基本准则和38份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及会计科目表组成。这次发布的科目表改变较大,本文试对现行会计科目体系中除涉及金融和生物类特别科目外的其他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相关科目作一比较分析。 一、未作任何改变的科目 这次发布的科目中较少的科目名称及内容未发生改变,这些科目主要有: (一)资产类科目: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 (三)所有者权者类科目: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 (四)成本类:生产成本等科目。 (五)损益类: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 二、科目名称改变但实质内容未改变的 这类变化主要涉及库存现金和所得税费用两个科目。原制度中的“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笔者认为基本准则是中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要求各准则涉及的概念要前后一致,而原制度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但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包括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动用的银行存款,从这一点来看科目所涵盖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因此改过来是合理的。更改后的“所得税费用”科目与原制度中的“所得税”科目核算内容相同,均为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只是名称改变而已。 三、科目名称改变且实质内容发生改变的 (一)资产类:材料采购等科目。《企业会计制度》中设置了“物资采购”科目,用来核算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这一规定包含了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现行科目“材料采购”只用来核算工业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一律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损益类: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科目。 1、其他业务成本:用来核算企业其他业务的成本,不核算其他业务所发生的税费及销售费用。与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有一定的区别。 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科目不仅核算主营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也核算其他业务所产生的税金及附加。反映了我国淡化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区分,因为不管是主营业务还是其他业务都属于日常业务,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均作为费用,不再区分。 3、销售费用:该科目用来核算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与营业费用相比核算内容减少。但制度同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提到商品流通企业如果管理费用不多则并入销售费用核算,然后同样是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时发生的采购费用金额较小的计入当期损益(应用指南第1号——存货)但未规定记入什么科目,在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给出的是记入“销售费用”但在正式指南中取消了这一提法,而在科目使用说明中又未提及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商品流通企业的费用应该记入“管理费用”而不是记入“销售费用”,记入“销售费用”不符合对该科目的核算内容的界定。 四、科目名称未变但内容发生改变的 (一)资产类 应收票据:原制度明确规定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新的会计科目体系则取消了这内容,在坏账准备科目中明确应收票据也要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本科目以下变化,第一、预付工程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再直接记入“在建工程”,第二、原制度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其他预付账款不能计提坏账准备。现行制度规定只要是预付账款均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第三、科目的位置由原来放在坏账准备之后调整到坏账准备之前。这一改变是符合第二个变化的。 坏账准备: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计提基础由原制度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扩大到对全部的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第二、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款又收回,会计处理也可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坏账准备”。第三、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对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不再是余额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应采用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确定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应当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同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该科目作如下变动:第一、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因为投资成本与在被投资单位应享有的份额调整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商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份额不调整投资成本、如果是小于应享有的份额则作为“营业外收入”(权益法)第二、股权投资准备明细改为“其他权益变动”。第三、权益法下企业应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亏损)或经调整的净利润(净亏损)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第四、将原制度中“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按持股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改为“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这样处理更加符合企业实际经济业务。第五、取消了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等增加资本公积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增加资本公积。企业会计准则将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构成了当期损益,所以不影响资本公积,这一规定也应随之取消。第六:本科目未到改变持有目的而重新分类如何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固定资产:核算内容增加了两个内容:第一、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在本科目核算,第二固定资产原价中要考虑弃置费用的内容。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变化是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在建工程:该科目的改变:第一、企业预付的工程款先记入“预付账款”,期末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第二、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第三、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第四、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科目,取消了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其他支出等三个明细科目。 工程物资:取消了“预付大型设备款”明细科目,并且在会计处理中未明确规定其预付款如何处理。 无形资产:本科目核算内容发生如下改变:第一、“商誉”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单独核算。第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开发成本先归集在“开发支出”,如果应予以资本化的金额则转入“无形资产”,第三、无形资产的摊销分为可以合理确定年限的则在受益年限内摊销,不能合理确定年限的则采用减值测试。第四、无形资产摊销时记入“累计推销”科目,不直接冲减无形资产,这样能够反应企业无形资产的规模及摊销情况。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长期待摊费用:该科目核算内容中取消了以下项目:第一、开办费,企业发生开办费在发生当期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第二、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则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二)负债类 长期借款:主要改变是:第一、借入时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第二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而不是按借款本金和实际利率计算。 应付债券:该科目核算内容的主要变化是:第一、将“债券折溢价”明细科目改为“利息调整”明细科目。第二、计算每期利息费用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可以采用票面利率,从中可以看出制度要求应付债券的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而不是直线法。第三、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核算变化较大,原制度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单独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票之前,应按一般债券进行账务处理。应用指南规定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记入“银行存款”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确定应付债券(面值),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这样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交易性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实质。第四、债券到期的会计处理也发生了改变: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直接冲减“应付债券”就可以了,但在指南部分则如果“利息调整”有余额还要调整“财务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长期应付款:增加了“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专项应付款:企业会计制度将专项应付款定义为是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拨入时记入“专项应付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则转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指南的规定:专项应付款是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同时也明确了只有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才能转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强调项目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拨款所形成。 预计负债:新增了资产弃置义务的核算。由资产弃置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新增了第一、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核算。第二、回购股票冲减“实收资本”同时增加“库存股”。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指南取消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应采用交易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汇率或近似汇率,不产生折算差额。因此取消了“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明细账。取消了“股权投资准备”和“拨款转入”明细账。 盈余公积:增加了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按实际金额贷记“盈余公积——已归还利润”。 (四)成本类 制造费用:应用指南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制造费用核算。 (五)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实际金额确定收入,应用指南则对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营业收入采用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计价。其他没什么大的变化。 营业外收入:应用指南增加了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有关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 管理费用:增加了第一、企业生产车间(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的核算,第二、开办费在发生的当期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原记入管理费用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等统一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五、将原来同类型的科目合并为一个科目 周转材料: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一次摊销法和五摊销法核算。但指南又增加了第三种方法“分次摊销法”。 应付职工薪酬:第一、核算内容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中的工会费、职工教育经费,属于其他应交款核算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等。第二新增原来不作为负债核算的内容,包括发放非货性货币性福利,辞腿福利和股份支付。 发出商品: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的核算内容。也就是核算商品已发出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这些业务。 应交税费:主要核算包括了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的中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河道维护费等。 六、新增和取消的会计科目 (一)新增了共同类科目包括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科目。 (二)取消了下列科目: 1、“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目前的应用指南中未明确,在应用指南的草案规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账户的余额转入“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正式的应用指南和科目表取消了这两个科目并且未作任何说明。 2、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其核算内容根据金融资产的分类分别由“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三个科目核算。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果是持有至到期的短期投资的减值准备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其他短期投资应作为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价不再计提减值准备。 4、应收补贴款:其核算内容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5、自制半成品:不设这个科目了,但制度未明确工业企业自制半成品如何核算。 6、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委托贷款、待转资产价值。 7、已归还投资:作为实收资本的明细账,其原来核算内容转入“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 8、补贴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单位。 9、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表中未单独设置这两个科目但在解释在建工程科目时提到如果在建工程发生减值也可以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这种设置方法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做好预测和决策不至于在工程未完工就减值。 10、递延税款:核算应交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之间的差额,在现行科目体系中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在各类科目中新增了一些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及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持有至到期投资:用来核算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核算持有至到期长期投资的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及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长期应收款: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本科目核算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担保余值:本科目核算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累计摊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这样处理能较好的反应企业无形资产的原始规模。 商誉:本科目核算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企业只反映合并形成的商誉,不反映自创的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就是原来递延所得税的借项。 交易性金融负债: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 递延收益: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递延所得税负债: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即递延所得税的贷项。 另外还设置了租赁收入、库存股、研发支出、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机械作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 |
目录
资产类 18
1001 库存现金 18
1002 银行存款 18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8
1011 存放同业 18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18
1021 结算备付金 19
1031 存出保证金 1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
1121 应收票据 20
1122 应收账款 20
1123 预付账款 21
1131 应收股利 21
1132 应收利息 22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23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23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23
1221 其他应收款 24
1231 坏账准备 24
1301 贴现资产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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