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位于某市中心内相临的两个房地产开发项目A和B,两个项目在2007年9月和10月分别竣工后,即开始对外发售现成的房产。其中项目A的总可售面积为4万平方米,项目B为6万平方米,该公司为了加速资金回笼,对两个开发项目都采取了一次性全额付款享受85折优惠的销售方式,项目A和B的正常售价分别为8000元和10000元/平方米,折扣后实际价格为6800和8500/平方米,截止2007年底项目A和B分别对外售出房产2万和3万平方米。
建设过程中A项目和B项目的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合计分别是8000万和15000万元。另外,需由项目A和项目B共同负担的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前所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借款费用合计有15000万元,在11月份产品完工后发生的公共设施配套费1000万元,该公司以项目的总可售面积来分摊各自的共同费用。
此外,期间费用支出有:管理费用(不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和完工后的借款费用合计2000万元;该公司在产品完工准备发售前的6月和8月进行了大量的促销活动,通过广告公司制作在各大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支出4000万元,其他宣传活动共花费500万元。
2007年申报交纳的营业税为1955万元,城建税(1%)为19.55万元,教育费附加为58.65万元,印花税11.73万元,土地增值税预交391万元(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3000万元。
试分析该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
分析:
1、2007年全年销售收入=6800*2万+8500*3万=39100万元
2、全年应交的营业税=39100*5%=1955万元
3、全年应交的城建税=1955*1%=19.55万元
4、全年应交的印花税=39100*0.05%=11.73万元
5、全年应交的教育费附加=1955*3%=58.65万元
6、土地增值税因未达到清算条件,仍然按预征的办法:39100*1%=391万元
税金合计:2435.93万元
7、要计算企业所得税还必须确定销售成本,所以先计算每平方米的开发成本:
(1)开发成本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 A项目 | B项目 | ||
直接成本 | 间接成本 | 直接成本 | 间接成本 | |
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 | 8000 | 15000 | ||
完工前所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借款费用 | 15000*4万÷(4万+6万)=6000 | 15000*6万÷(4万+6万)=9000 | ||
完工后发生的公共设施配套费 | 1000*4万÷(4万+6万)=400 | 1000*6万÷(4万+6万)=600 | ||
合计 | 14400 | 24600 | ||
(2)已售A项目的销售成本=2万*14400÷4万=7200万元
已售B项目的销售成本=3万*24600÷6万=12300万元
合计19500万元
8、期间费用
(1)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2000万元
(2)广告费的扣除标准=39100*8%=3128万元
(3)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39100*5‰=195.5万元
(4)期间费用合计=2000+3128+195.5=5323.5万元
9、税前扣除项目合计=19500+5323.5+(1955+19.55+58.65+391)=27247.7万元
10、2007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9100-27247.7)*33%=3911.259万元
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为3911.259-3000=911.259万元
若企业已在2006年2中了500万要交多少钱税月就开始预售房产,12月31日“预收账款”贷方余额15000万元,已按15%的毛利率交纳企业所得税242.5万元,(不再另外考虑营业税等)假设该项目于2005年1月立项,当年无预售收入,但发生了“财务费用”20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含招待费50万元)。请计算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
=(39100-27247.7-200-300)*33%-242.5-3000
=503.759万元
(招待费应在2007年度,确认收入时,按税前扣除标准计算扣除)
若2007年企业未结转收入,只是按预售房款的15%毛利预缴企业所得税,那就要对其进行项目的汇算清缴了。
若存在以开发产品抵债、以开发产品交换土地、以开发产品做样品房,将开发产品做会所,出售车库未做收入,应如何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