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北京表演学校
【公布日期】2005.09.23
【文 号】教体艺函[2005]8号
【施行日期】2005.09.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体艺函[20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促进高等学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关于"每三年举办一次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规定,我部举办了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本届展演活动以"弘扬民族精神,肩负神圣使命"为主题,坚持"促进人全面和谐发展"的理念,突出育人宗旨,充分反映了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充分展示了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全面促进了大学生德智体美和谐的发展。本届展演活动对于推进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活动期间还举办了全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有效地调动了广大高等学校艺术教师开展艺术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动了艺术教育教学研究的开展。
  按照本届展演活动方案和规定,共评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16个、组织奖15个,
高等学校优秀组织奖242个;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122个,二等奖204个,三等奖217个;艺术作品一等奖142个,二等奖285个,三等奖430个;科学论文一等奖53篇,二等奖230篇,三等奖548篇;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和艺术作品一等奖、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指导教师奖。
  现将评选结果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以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健康、深入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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