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5.01
政协会议2022时间∙【字 号】柳政办〔2022〕35号
【施行日期】2022.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市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已经确定,为做好2022年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并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办理,指导承办科室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方案,并做好督促和协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后,应及时抄报相应督办的市领导。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认真落实责任制,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建议、提案的落实。
  二、加强沟通,提升质量
  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是市领导亲自督办的建议、提案,市领导将通过阅批或开展专题调研、参加代表委员协商会等方式进行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督查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人大政协各专委、市人大代表、
市政协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召开承办单位、领衔代表(提案人)、市人大(市政协)三方参加的面对面座谈协商会或现场调研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承办单位要把召开面对面座谈会或调研方案计划及时报送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督查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视情况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座谈会或现场调研活动。
  三、注重落实,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调研时应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提出具体措施落实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办理答复要求达到A类(已基本解决或采纳)或B类(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答复件在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同时抄报相应督办的市领导,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要及时向督办市领导汇报,提高问题的解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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