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任免酝酿会议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
干部人事任免酝酿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
酝酿会议参加人员为:市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会议由市委书记召集。
二、酝酿内容
酝酿内容主要包括:
1、市委向上级党委推荐提名的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安排的原则意见及方案。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及乡镇、有关部门换届人事安排的原则意见及方案。
3、科级领导干部任免调整的原则意见及方案。
4、其他需要酝酿的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三、酝酿程序
酝酿会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汇报需酝酿的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并提出有关原则意见及方案的建议。
2、充分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就酝酿事项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召集人不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在其他同志全部发言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
3、形成意见。酝酿讨论后,召集人根据酝酿讨论情况,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干部人事任免事项的酝酿意见。对一些方案和事项,酝酿意见比较分散时,应暂缓形成意见,经进一步沟通后再进行酝酿。
四、有关要求
1、经酝酿形成的意见,经市委组织部部长会研究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2、参加酝酿会议的人员要严格保守会议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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