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2.08.01
【文 号】人发[2002]79号
【施行日期】2002.08.01
干部人事制度【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人发[200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现将《人事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事部
  二00二年八月一日
  人事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
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施行,对于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1、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是各级人事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科学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干部工作的实践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和实施的重大意义,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同志“5.31”重要讲话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各级人事部门的干部要带头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在熟悉、精通上下功夫,并在工作中融会贯通。当前,要组织全体人员,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学习条例,学习同志在全国学习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曾庆红同志在全国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做好对全员学习的指导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学习。人事部第二期全国人事厅局长培训班要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各级人事部门都要举办培训班和研讨班,特别是要对直接从事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干部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广大人事干部要了解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人事部门的各级领导和直接从事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同志,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标准。
  3、要大力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各级人事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人事人才报刊、信息、网站等媒体,要把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全面宣传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使之真正为广大干部众所了解,特别要针对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把有关内容和意义讲清楚,讲透彻,为《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工作开展
  4、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既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广大人事干部特别是人事部门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坚持抓当前与抓长远的统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落实《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结合起来;与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人事工作实际,对照《干部任用条例》,认真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
  5、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认真进行政策法规的补充完善工作。对已经出台的人事管理法规规章,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定进行认真修订,凡需要增加内容的,要及时补充完善。要深入研究条例中与公务员管理有关的内容,对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做到与条例相衔接。要积极配合中组部制定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办法和
措施,在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公务员调任、辞职、考核、培训等方面完善规定。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考试录用制度,严格按“凡进必考”原则办事,从“入口”上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基本素质。各地人事部门也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在完善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贯彻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把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各项人事管理法规更加科学规范。
  6、要带头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用好的制度选人。各级人事部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
  7、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做好各项人事人才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积极研究解决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新情况
、新问题,积极开拓,大胆创新,勇于探索。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市场建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资福利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推动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发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实
  8、加强监督检查,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措施。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结合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为主要内容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做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模范。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上级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人事部将结合人事工作执法大检查,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抽查。各级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9、加强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认真施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
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公示制、考察预告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等举措,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众积极参与监督,把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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