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的缺点与改善
一、人事行政的含义及其意义
所谓人事行政,是以国家行政人员或公务员为主要对象的一系列管理理论、法规、制度、政策、措施的总和,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依法管理的一系列活动。它的层次较高、范围较广,是一种组织人事上的全局关系的调整,属于人事总体规划,具有法律性质和运筹帷幄的战略意义。
而政府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都要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因此,人事行政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整个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人事行政始终居于关键的核心地位,它是立国之根、治国之本。人事行政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显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日本学者认为,人事问题是“行政的核心”,人事制度是“一切行政的基础”。因为行政管理是通过行政法令自上而下地、强制性地进行的管理活动。国家行政人员既有可能利用行政管理的特殊的强制性,逃脱社会和人民的监督,高高在上、官僚主义,甚至弄权渎职、以权谋私。所以,必须把国家行政人员队伍的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队伍的素质
如何,能否适应总任务的要求,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
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指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按“十七大精神”的要求推行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之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和协调的根本举措,对于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人事行政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人事行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工作的成败以及国家命运的兴衰。从某种意义上说,古人所谓“人存政举,人亡政息”讲的就是选官、用官之于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为政之要,唯在得人。”因此,现代国家政府无不竭尽全力试图构建行之有效的国家人事行政制度,制定公平合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行政政策。
政府部门人事行政改革要做到事得其人,人尽其用,就必须对“人”和“事”进行科学的管理与协调。当今我国的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着人力资源配置不够优化等一系列问题,
如何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引入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观念、新模式,探讨其理论与实践,推动我国政府部门人事管理体制及模式的改革与完善,提高人事管理水平,就成为一项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的课题。
二、现今我国人事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
概括的说当今我国人事行政管理宏观管理观念薄弱,部门职能重叠,协调难度大,工作效率低;选入视野不够宽,用人机制不够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还没有普遍形成;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还不健全、不配套。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机制不健全
选人机制缺乏民主。由于选拔任用机制缺乏民主和透明度,在公务员的录用、调配等工作中,存在着“内部输血”、“近亲繁殖”等不正常现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竞争激励机制乏力。作为职务升降制度的竞争上岗的完全落实还有一定难度。在薪酬管理方面,统一的工资管理体制和工资标准缺乏灵活性。很多时候,公务员的晋升、加薪完全
干部人事制度由“一把手”说了算,严重影响了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绩效管理缺乏系统性。主要表现是:第一,缺乏系统的绩效目标和刚性的制度约束,组织绩效与员工绩效相分离;第二,没有建立系统的绩效考评系统,只有对员工的考评,缺少对中层管理者的绩效考评,且以非正式谈话为基础考评员工,员工绩效考核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第三,绩效考评标准模糊、不切实际,随意性强,绩效保证体系不严密,透明度不高,可操作性差;第四,绩效管理缺乏全过程的沟通或沟通不恰当,绩效考评的结果对员工没有及时地反馈;第五,绩效考核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环节相分离,激励与约束不对称,缺乏一致性。由于绩效管理没有系统性的支撑,造成绩效管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仅有的绩效考评也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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