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志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志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6.01
【字 号】长府干任〔2022〕15号
【施行日期】2022.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志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府干任〔202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谢志敏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杨连仲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长春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陈亦鸣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薛风雷同志担任的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刚同志担任的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长春分类信息
  孙中亮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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