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申请书范文(完整版)
收养孩子申请书范文
收养孩子申请书范文
收养申请书
申请人:
官珍福,男,44岁,住西洛乡洋海村雷家沟村民组。 于1998年1月结婚因女方生理有缺陷尚未生活,经夫妇双方多次协调同意收养子女一个,于201X年5月7日在平坝观音庙拾得女婴一个收养至今,现已上小学四年级。 现在我们夫妇双方都在酒厂上班每月收入3000余元左右,还有家庭付业在外,对其所收养的子女我们完全有能力把她抚养成人。
申请人:
官珍福、张成玉
201X年2月27日
捡拾弃婴证明
于201X年5月7日在平坝观音庙拾得弃婴一个女,201X年4月15日生,取名官琴。
当时在场人:
官珍娥、林金秀、龙明英
201X年5月7日
第二篇:
收养孩子协议
收养孩子协议
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收养人:
被收养人:
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收养关系的成立
因收养人无生育能力,现经王浩父母同意,因王浩
生母远嫁他人,现经孩子作证,由收养人同意收养王浩。并有父母每月
支付抚养费直至缴纳到14周岁为止。如父母不按时缴纳抚养费,由收养人起诉到人民法院。
第五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儿童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六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第七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八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九条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十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十一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十二条收养的效力
第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十五条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
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第二十条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养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
合法收养孩子的条件
合法收养孩子的条件
摘要:
怎样才算合法收养孩子?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认为收养就是所谓的把别人的孩子领回家自己来养,当然可以这么通俗的理解,但依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要形成
合法的收养,就必须收养人和送养人具备一定的条件,同时需要有合法收养的手续及办理合法收养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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