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
什么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
合同的种类很多,其中我们常见得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以及赠予合同,合同的条款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什么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呢?下⾯,店铺⼩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家的疑惑,接下来⼤家就跟着⼩编⼀起来看看吧。
什么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
格式条款是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并在订⽴合同时未与对⽅协商的条款。
《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九条【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义务】采⽤格式条款订⽴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式提请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并在订⽴合同时未与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第⼀,格式条款总是⼀⽅(即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预先拟定的。
第⼆,不与(或未与)合同对⽅当事⼈进⾏磋商。国际统⼀司法协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格式条款的定义是:“标准条款是指⼀⽅为通常和重复使⽤⽬的⽽预先准备的条款,并在实际使⽤时未与对⽅谈判。”但这个通则规定的标准条款⽆效的情形只有⼀点:就是“对⽅不能合理预见的”。对这种“意外条款”只要“对⽅明确地表⽰接受”,就是有效的,⽽不考虑该条款内容的合理与否,公平与否,可见其对标准条款所作的价值判断只是在“磋商与否”、“对⽅接受与否”⼀点。
在当今社会经济⽣活中,格式合同已经⼗分普遍。⽐如保险合同、航空或旅客运输合同、供电、供⽔、供热合同和邮政电信服务合同等。格式合同的普遍使⽤,利弊均有。⼀⽅⾯,具有重⼤的积极意义:可以简化缔约⼿续,减少缔约时间,从⽽降低交易成本,提⾼⽣产经营效率。可以事先分配当事⼈之间的利益,预先确定风险分担机制,增加对⽣产经营预期效果的确定性,从⽽提⾼⽣产经营的计划性,促进⽣产经营的合理性。可以使智⼒、知识、经验、精⼒、地位不同的消费者受到同等对待,从⽽平衡消费⼼理。但是在另⼀⽅⾯,格式合同的普遍使⽤,也易产⽣严重的弊端:格式合同⼤多以垄断为基础,⽽格式合同的普遍使⽤⼜在⼀定程度上助长了垄断。格式合同的利⽤,只充分实现了提供格式合同⼀⽅的合同⾃由,⽽对⽅当事⼈的合同⾃由是极为有限的。格式合同的利⽤,容易产⽣不公平的结果
。由于格式条款提供者处于垄断地位,⽽对⽅当事⼈处于别⽆选择的境地,因⽽格式合同提供者⼀⽅可以把不公平条款强加于对⽅当事⼈,如不合理地扩⼤⾃⼰的免责范围,规定对⽅必须放弃某些权利
等等。
由于格式合同⽬前的使⽤率⽐较⾼,具有普遍的使⽤价值,⼜有容易引起纠纷的弊端,因此法律对格式合同不能采取⼀概否认或⼀概认同的态度。只有在合同订⽴的过程中,依《合同法》的规定,公平合理地使⽤格式条款,才能实现对格式合同兴利抑弊的⽬的,保护相对⼈的利益,提⾼合同的履⾏率,保证交易安全,顺利实现双⽅当事⼈的经济利益。
通过⼩编的整理⼤家可以知道;格式条款是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并在订⽴合同时未与对⽅协商的条款。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这⽅⾯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相信⼤家从上⽂已经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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