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为加强合同审查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公司办公室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合同审查的目标
1.1确保合同审查率百分之百。
1.2将合同审查同企业管理相结合,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同时控制合同风险。
2.合同审查的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
3.责任分工
3.1合同预审:公司所有对外合同需经法律事务人员预审;
3.2合同审签:
3.2.1  5万元以下标准文本合同由法律事务人员审签。
3.2.2  5万元以上或5万元以下无标准文本合同,经法律事务人员预审后由法律事务主管审查签订。
3.2.3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合同,经法律事务主管请示部门领导后签署审核意见。
3.2.4法律事务主管出差期间,可以授权法务人员签订其负责范围内的标准文本合同;无标准文本合同和5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法务人员预审,经法律事务主管审核电子版同意,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要求
4.1时间要求
日常性标准文本合同力争1日内审查完成,重大合同或其他无标准文本的合同由法律事务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签时间。
4.2审查要求
法律事务科在审查合同时,要做到严谨细致。应当对合同做认真的推敲,审查合同的标的、内容、主体等方面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
5.审查
5.1:合同手续完备性审查:
5.1.1合同承办人员持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计划经营部(使用5#合同章的合同和使用1#、4#合同章的更改、改造项目部分)签署意见的合同审签表
5.1.2新增供应商签约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并经合同承办人员核对)
5.1.3合同文本。
5.2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
5.2.1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和适当
5.2.1.1签约人合法性
5.2.1.2 担保人的合法性。
5.2.1.3新增供应商,付款方式对公司具有一定风险的,可要求合同承办部门出具资信情况调查情况说明。
5.3 合同可行性审查
合同审查5.3.1根据自身、对方企业的条件和能力,分析、预见、判定合同能否履行,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主要审查项目主要包括商业信用、生产供货能力、支付能力。
5.4合同内容审查
5.4.1合同名称合法准确
5.4.2合同条款完备
5.4.3合同的文字准确
6.审查意见的签署
6.1对于合同条款要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审签意见写入合同审签表内,要求承办部门进行修改,并对修改情况进行检查。
6.2对于公司重大合同或所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法律事务科可以下发法律意见书。
7.重大合同的审查
7.1重大合同为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其他重大复杂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7.2对于重大合同,实行法律事务科提前参与制度,法律事务科可以对重大合同的招标、议标、合同谈判、签订、履行进行全程参与。通过参与了解合同签订背景,确定合同审查的关键点,在参与过程中,适时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8.合同审查评价
8.1评价时间
次月的5日前对上月审签的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审查评价
8.2评价内容
合同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合同的修改情况,是否需要修订文本格式等,总结经验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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