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核采购合同,审核哪些内容?合同审查
针对采购合同,财务人员审核的关注点主要是:
1、合同审批流程是否完整,有无越权审批的现象;
2、采购额度是否在预算内,公司是否有足够资金付货款;
3、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完整,付款的时限如何约定;签订合同时一般会约定付款方式,惯例是签订合同后付首款,产品交付后付第二期款,质保期过后付尾款。首款比例如何确定呢?这要看合同标的是什么。需生产制造的,首款比例会高一些,以盖住对方材料成本为宜。服务类或软件类标的,首付款不超过10%为好。这只是理论参考,议价最终取决于双方的江湖地位。
4有无验收不合格时的退赔约定;
5有无约定开票时限,有无约定发票类型,开票信息是否完整,采购合同应尽量索取增值税专票。
针对销售合同,财务人员审核的关注点主要是:
1、合同签署是否符合公司的流程制度,如合同的签批流程是否到位;
2、预估销售合同的利润,对合同的盈利情况签署意见;
3、能否在合同签订阶段进行税收筹划。如选择恰当的签约主体,对于多法人实体运营的集团,选择低税负主体与客户签约,综合考虑流转税率与所得税负担;将合同额分拆,把商品销售与服务销售分开,让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流转税率,尽量多签低税率的销售部分;把回款与开票、确认收入分开,让纳税义务后延。
4、对风险进行把关,有无交付风险,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有无坏账风险;
5、审核收款方式、收款时点是否对公司有利,收款的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完整;
6、审查发票开具的时间及发票类型,开票信息是否完整。发票要在收款后再开具。如果买方拿到发票了,却赖账,说已付过款了,而卖方没有证据证明未收到款,那就要吃哑巴亏了。先开票,后收款,也并非不可以行,但要做一定的预防。譬如,在合同中明确开票与付款无关,并约定付款方式;在交付发票时让买方背注尚未付款;让买方开具收到发票回执,注明尚未付款。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做如下总结,财务人员审核购销合同主要关注流程合规性、资金风险、税务风险等方面。合同审核是公司内控管理的一个方面,这项工作要做到位需要与一系列的配套管理措施结合,如付款审核要与预算管理结合,签约主体审核要与供应商选择与客户信用等级评价结合。
财务人员审核合同的目的自然是降低执行合同的风险,合同的风险可能在多个层面都存在,财务审核不能替代法务审核。如果合同评审没有法务把关,财务审核的责任更为重大,还需关注合同的合法合规性。
财务人员应该怎么审核采购类合同?涉税事项8个审核要点
这几年,业财融合概念非常火,财务人员之间对这个话题的讨论也很多,就算不是财务人员,也多少听过这个词汇,有些领导还在大会小会上,将这个作为对财务部门的要求,不断提出来。
但是,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有时候,不是不理解,不是不愿做,而是要做到,很难,本来财务部的工作就不是财务部一个部门能完成好的事情。而且业财融合,意味着跟是业务和财务要融合贯通,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都要参与其中,而非仅仅是财务部的事情。
如果领导只是会上提一提,会后财务部门需要获得支持时,却让财务部门自己去解决,那这个业财融合也只是停留在听听、说说的阶段。
这又让我想到了国内很多企业做公司预算,业务部门觉得烦,就全部扔给财务部去做,这样做出来的预算有什么用呢?只能是看看而已,这就是很多企业做预算的现状。领导听说别的企业、国外的企业预算做得好,对管理和企业业绩有很大提升,到企业自己做呢,却不提供支持,让他改变管理的方法,门都没有。
言归正传,真要做业财融合,财务加入合同审核流程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公司的经济业务,都是由一个一个合同约定好的,相当于是财务数据的前端,合同签订好了,后面的账会怎么做,基本也确定了,所以要把后面的账、公司的经济数据、、税务数据、报表数据管理好,最好的做法就是延伸到前端的合同签订阶段,甚至还往前,到合同洽谈阶段。
今天我们要说其中一个小类别,就是财务审核采购合同,应该怎么审。我将审核方法以涉税和非涉税划分两大类来说明,先说涉税部分。
一、涉税部分的审核
因为税务方面,业务部门,甚至是法务,都不会重点去看,所以很多时候,合同到财务了,票也开了,钱也收了,要交很多税了,傻眼了,这个时候老板轻飘飘一句:
财务做做纳税筹划嘛
财务就会有一颗想死的心
谈业务签合同时咋没想到财务呢,到擦屁股的时候,就让财务上,这叫啥事。所以为了避免后面擦屁股,前面我们就要把准备工作做好。
合同中的涉税事项审核一般包括以下8点:
1.审核交易方的纳税人身份,主要是审核交易方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因为纳税人身份不同,发票开具的税点和抵扣的税额不同。
2.合同金额约定清楚,这里约定清楚,是指写清楚,合同金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我就看过合同没写清楚,对方说要在原金额上加税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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