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4(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15(星期日)2282011元旦放假安排(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5日放假,46(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20日放假,622(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10(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
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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