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04号——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08.09
国债最新利率2022∙【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04号
∙【施行日期】2017.08.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7年第104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6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63.5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7年7月13日,票面年利率为3.47%;按年付息,每年的7月1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2年7月1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9.6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6%。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7年8月10日进行分销,从8月1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322.6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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