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分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常常听说各类人进行不同的鉴定,包括工伤鉴定、伤残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而这其中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是存在很相像的地方,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到底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分是什么?我为您做具体介绍。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确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确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根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根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确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状况资料、职工工伤状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根
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样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
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相关学问:工伤鉴定应当去哪里做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具体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工伤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托付的代理律师按以下规定的期限向市工伤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根据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工伤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状况发生改变的,可以向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
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依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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