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劳动能⼒鉴定和伤残鉴定⼀样吗,有什么区别
我们知道,如果当事⼈受伤,劳动能⼒受损的,为确定赔偿数额,毕竟进⾏劳动能⼒鉴定,提交鉴定申请和必要的材料。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劳动能⼒鉴定和伤残鉴定⼀样吗,有什么区别?今天,店铺⼩编为您回答这⼀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劳动能⼒鉴定和伤残鉴定不⼀样,两者区别在于:
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后即应进⾏,⽽伤残评定则应在终结后进⾏,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向法院或向第三⽅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作、⽣活、社交能⼒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可能很严重,但经过后可能痊愈⽽不影响功能。
4、标准依据不同。
劳动能⼒鉴定除了⽤于⼯伤的《劳动能⼒鉴定——职⼯⼯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伤⽤的《职⼯⾮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程度鉴定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伤情鉴定,⽬前依据的是最⾼⼈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体轻伤鉴定标准(试⾏)》和《⼈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件依据的不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理依据也不同。
5、使⽤⽬的不同。
劳动能⼒鉴定⽬的是获取相应的⼯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伤情鉴定则多⽤来确定刑事责任和⾏政责任。⽐如,交通事故⼤⼩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来划定的。
6、等级划分不同。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鉴定根据职⼯伤残后丧失劳动能⼒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共有⼗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作、⽣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还有疑问,可咨询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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