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加快征地安置还房建设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0.12.27
∙【字 号】内府办发[2010]112号
∙【施行日期】2010.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
正文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加快征地安置还房建设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
内府办发[201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内江市加快征地安置还房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希结合实际执行落实。
安置房政策 附件:1、内江市加快征地安置还房建设工作意见
2、内江市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还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内江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目标任务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内江市加快征地安置还房建设工作意见
为加快我市安置房建设,切实保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加快征地安置还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征地安置还房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按照“以人为本、安置优先,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创新模式、注重实效,规范运行、完善机制”的原则,以维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拆迁户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缩短建设周期,切实消除超期安置现象,着力构建平安拆迁、和
谐安置的良性局面,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市本级和5个县(区)在二年内完成安置还房前期欠帐工作,即13900套,134.26万平方米。其中:2011年全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面积完成36.19万平方米,3725套;2012年全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面积完成98.07万平方米,10175套(详见附表3)。2010年12月1日后新实施的征地项目,原则上“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农房拆迁过渡期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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