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改革以后,硕士研究生要交纳学费吗?
改革后所有硕士生均要交纳学费,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生(档案进入学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MBA、MPA))都可获得一定的奖学金以资助学费或生活费。
对于学术型硕士生,入学当年,55%的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可以抵充全部学费,30%的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可以抵充半额学费。通过阶段考核,硕士生有机会以优异的学业成绩和创新能力提高自己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其中25%左右的硕士生可获得一等奖学金,抵扣全部学费后,可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300元/月+基本助学金220元/月;30%左右的硕士生可获得二等奖学金,抵扣全部学费后可获得基本助学金220元/月;30%左右的硕士生可获得三等奖学金,抵扣半额学费后可获得基本助学金220元/月。
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正常学制内可享受220元/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每年按12个月计,共0.264万/年。
所有硕士生还可通过申请助管、助教岗位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获得资助。硕士生助教、助
管岗位津贴标准为0.5万元/年;导师还可根据硕士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为硕士生自主设置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
 
2、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具体是怎样设置的?
针对学术型硕士生,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标准,设置4种等级的学业奖学金,见下表。
学业
奖学金等级
奖励金额(万/年)
获奖学生比例
入学当年
阶段考核后
一等
全额学费+0.36+0.264
0%
25%
二等
全额学费+0.264
55%
30%
三等
半额学费+0.264
30%
30%

四等
0.264
15%
如何还助学贷款15%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但在正常学制内可享受220元/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每年按12个月计,共0.264万/年。
 
3、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置原则是什么?具体是怎样评定的?
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本原则是:有较大的覆盖面奖励优秀学生;各等级间相对均衡有利于评选。奖助学金的评定原则是:全面考核硕士生的综合素质,鼓励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实行动态评价,形成明确的上升空间。新生入学当年按照入学成绩划分学业奖学金等级,之后分阶段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考核等结果进行评定。
 
4、除了学业奖学金,硕士生还可以得到其他的资助吗?
除上述设立的奖助学金外,保持现有的各种助管、助教和助研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岗
位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获得资助。硕士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5000元/年,获得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学校逐月发放岗位津贴,助教、助管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可予以解聘。助教、助管岗位聘期按每学期5个月计。导师还可根据硕士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为硕士生自主设置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5、硕博连读学生的奖学金如何发放?
为鼓励优秀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提高我校硕博连读生比例,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学校为处于硕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提供硕博连读硕士生津贴。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硕博连读资格后至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进入博士生阶段前,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发放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津贴400元/月,原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的0.264万/年部分将停发;进入博士生阶段后,其学业奖学金及助研津贴按博士生资助体系执行。
 
6、专业学位硕士生享受什么待遇?
于档案进入学校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校专门设立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正常学制内可享受220元/月的普通奖学金,每年按12个月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还可申请助学贷款,通过申请三助岗位并完成相应的工作获得资助。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还可参加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在校期间享受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但专业学位硕士生无法获得学业奖学金以抵充全部或部分学费。
目前我校可以招收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有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招收对象为本科毕业满三年或三年以上,专科毕业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不享受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7、学校还设有哪些奖助学金,以激励硕士生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开展创新研究?
除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外,学校还设有多种奖助学金,以鼓励硕士生完成学业,开展创新研究。具体如下:
(1)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基金
继续对在校研究生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所从事和完成的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2)研究生创新基金
研究生创新基金是学校设立的用于在校正式注册的研究生自由探索、开展创新研究和实践研究的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的创新性研究与实践研究项目。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3)各类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设立,用于奖励优秀的研究生。奖励的对象、额度、
名额均按已签订的协议执行。学校和各院(系、所)将广开渠道,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在我校为研究生设置奖学金,并鼓励和引导设奖单位和个人缩小甚至取消院系、专业的限制,使更多的研究生具有申请机会。
(4)困难补助基金
学校设立专门的困难补助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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