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的管理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该环节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⒈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⒉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⒊ 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⒋ 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见《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的统一要求》(附件1)。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要对毕业论文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制订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督促和协调做好指导教师的安排,明确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时到位,监督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指导教师的分派、指导过程
的监控、论文(设计)评阅、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与实施、成绩评定、质量的分析、论文(设计)存档、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教务处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常规管理与协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工商查档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与选题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第七、八学期进行。各二级学院应提前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撰写工作,并进行论文(设计)写作辅导。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切合培养目标,保证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具体要求有:
⒈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题目难易要适当,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可适当加大难度。
⒉ 提倡不同学科专业相互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区域经济建设的主战场选题,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工科毕业生可以参加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设计,但应有符合培养目标及教学内容的选题;财金、管理类专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实证类选题。每一个题目都必须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等依据,不允许无依据立题。
⒊ 选题可由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自行申请,或两者相结合。
⒋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一人一题,在学生开始做毕业论文(设计)前两个月确定,以利于安排指导教师、做好写作计划及各项准备工作。
⒌ 二级学院要组织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集体讨论确定选题,经指导教师审定后,让学生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报告》(附件2),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院长)审批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
⒍ 确定选题后,学生必须向指导教师汇报选题情况,指导教师应介绍选题的研究现状、发
展动态和要求等,做好论文(设计)的开题指导,并指导学生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3)。
⒎ 为了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和保证质量,各二级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须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附件4),经教研室主任签字,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院长)核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⒏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在阅读文献、实验、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拟定写作提纲,提交指导教师审阅,导师同意后开始撰写初稿,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最终定稿,并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结题报告》(附件5)。在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要有指导记录,并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表》(附件6)。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方能取得成绩。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各
二级学院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同行评阅,确定论文(设计)质量成绩,并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同行评阅书》(附件7);答辩时间安排在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的两周内进行。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以及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5~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设答辩主席1人,秘书1~2人(根据分组情况设定)。
第十二条 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⒈ 组织答辩小组,聘请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必须由讲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每组3~5人,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
⒉ 领导并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后的具体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⒊ 在答辩前一周,按照《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8)内容要求,负责审查毕业答辩学生的资格;确定答辩学生的名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定后,不得参加正常答辩:
⑴ 未按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
⑵ 指导教师不同意参加答辩者;
⑶ 同行评阅教师不同意参加答辩者;
⑷ 经发现存在严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论文(设计)或请人代作者;
⑸ 毕业论文(设计)严重不符合规定格式或项目内容不全者;
⑹ 其它违反学校或二级学院有关规定者。
⒋ 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三条 答辩要求
⒈ 学生必须认真准备答辩,拟出发言提纲(或制作PPT),介绍毕业论文(设计)。每位学生的答辩自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
⒉ 二级学院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安排学生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或按专业或
班级),各小组参加答辩的学生都必须自始至终旁听本小组其他学生的答辩。
⒊ 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和论文(设计)质量,参照《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参考标准》进行评分(见附件9)。
⒋ 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最后审定,根据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
⒌ 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附件10),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 成绩评定
⒈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论文(设计)质量与答辩情况两方面综合考核。论文(设计)质量评分(由两部分构成,即: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占60%、同行教师评阅成绩占40%)占70%、答辩现场评分占30%;论文(设计)质量分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评分原则,并由二级学院办公室最后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11),留档妥善保管。
⒉ 指导教师、同行评阅教师也可按学科的不同参照《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参考标准》(附件12.1、12.2、12.3)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定。
⒊ 答辩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
⒋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
⒌ 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论文(设计)总数的10%。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处理
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经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复审后,重新组织答辩;或半年后申请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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