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日常维保服务人员资质管理
浅析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日常维保服务人员资质管理
摘要: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日常维保服务人员资质管理的优化,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日常维保服务人员资质管理体系和培养考核模型,提出完善的发证及资质保持程序,从而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日常维保服务人员培养体制建设,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健康运营。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日常维保 资质管理
一、引言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维修业市场化步伐的加快,维修单位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要想取得优势地位,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安全的维修产品是关键。而一支技能过硬且稳定的维修人员队伍是保证维修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基础。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维修等级分为日常维保(包括日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下同)、架修和大修,对于架修和大修,其维修人员资质可按照车辆新造的模式进行管控,而日常维保,在车辆新造中没有对应关联,近年来,维修单位也在探索其人员资质管理的方式,本文在轨道交通车辆维修人员既有管理模式基础上,结合民航、高铁等领域维修人员资质管理经验,探讨分析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日常维保服务人员资质管理方式。
二、维保岗位人员资质管理优化路径
维保岗位人员资质管理优化应从员工持证上岗管理规范化为切入点,而实现持证上岗管理规范化的基础首先是要对相关证书分类进一步明晰化、岗位设置标准化,从而推动上岗培训考核的专业化和发证及资质保持程序化,最终促进维保岗位人员资质管理的提升。
(一)证书分类明晰化
根据当前业务实际,维保岗位人员所需的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特种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设备操作证、其他准入资格证书以及作业操作许可证书,作业操作许可证是员工上岗的最后一道关卡,通常是由日常维保实施单位予以发放的上岗证书。
(二)岗位设置标准化
要实现持证上岗,就必须对不同维保岗位进行标准化,明确岗位职能职责,进而根据岗位工作开展的需要,对各个岗位需要持有的证书进行标准化、规划化。结合当前日常维保的实际,建议可将岗位设置和相应需持有的证书进行如下匹配。
岗位
作业操作许可证书
职业资格证工种
设备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备注
1
城轨车辆车辆检修工
钳工/电工类
2
动车组车辆检修工
钳工/电工类
3
工程车检修工
钳工/电工类
4
设备检修工
钳工/电工类
5
机械设备操作工
钳工类
6
电气设备操作工
电工类
7
检查工
检查工
8
起重工
起重工
9
天车司机
桥式吊车司机
10
叉车司机
叉车司机
11
汽车驾驶员
道路货运汽车驾驶员L
驾照
12
电瓶车司机
电瓶车司机
13
仓库保管工
仓库保管工
办上岗证
注:1.“●”代表须持有该项证书
2.“○”代表不需持有该项证书
3.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设备操作证
职业资格证书、特种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设备操作证等是维保岗位人员获取作业操作许可证书的基础和前提,符合要求方可参加后续的作业操作许可证上岗培训和考试。
(三)培训考核专业化
针对标准化的岗位,应结合岗位工作制定相关岗位作业操作许可证书培训的科目组成表、考核内容及要求。
1.培训
日常维保服务实施单位根据岗位职能职责梳理形成培训科目,并根据培训科目组织师资对培训学员实施上岗培训。上岗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基础知识、操作技能两方面的内容,
岗位基础知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的基本规章制度、专业理论知识、工作流程、质量安全知识、设备知识、职业素养等。操作技能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岗位的技能操作规程所涉及的内容和设备操作技能。此外,对于此前未从事过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售后或维修的培训学员,还应以师带徒的形式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现场实训,培训老师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计划指导实训,实训期间培训学员不得独立作业,必须在实训老师的指导和监督下作业。
2.考核
对培训学员的考核应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书面闭卷考试,二是现场操作考试,三是现场实训,四是培训期间的行为规范情况。前两项考核以考试成绩通过合格线为依据。若培训学员需要进行现场实训,在书面闭卷考试和现场操作考试合格后,还应进行现场实训,现场实训的成绩基于实训老师的评估,实训老师认为学员可以独立承担岗位各项工作后,视为现场实训考核通过。
行为规范的考核建议实施扣分机制,日常维保服务实施单位应制定明确的扣分项点和扣分值(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期间的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着装,没有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违反
规章制度,违反现场操作规程等),当扣分累积超过基准线,视为行为规范考核不合格,行为规范考核结果不合格则该培训学员全部考核不合格。
(四)证书发放及有效性
对于通过考核的培训学员,由日常维保服务实施单位发放相应岗位的作业操作许可证书,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及时将有关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取得信息存档并进行动态管理,保证信息的实时准确更新。
作业操作许可证书应设置有效期,建议为两年,有效期满须进行复审,证书复审应按证书取得的规定程序办理。复审时,可不再参加上岗培训。脱离作业操作许可证书规定工种、岗位和项目6个月以上的人员,相应岗位的作业操作许可证书失效。日常维保服务人员从事工种、岗位内容必须与作业操作许可证书规定的工种、岗位相符。确需更换工种、岗位的,日常维保服务实施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按取得证书的规定程序办理。
(五)资质保持程序化
为规范员工持证上岗工作,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打造素质优良、技术精湛的维保服务人
员队伍,维保服务人员通过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流程和作业标准,避免在工作中犯错或者少犯错,从而保持已取得的上岗合格证书或资格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维保服务人员资质保持考核内容包括工艺执行、设备操作、产品质量、安全作业和通用规范等各个方面,具体由归口管理部门编制《上岗资质考核细则》并实施计分考核。每次违反事项进行扣分,年度周期内进行累计统计。年度周期内,建议以10分作为维保服务人员累计资质扣分的红线,当维保服务人员年度累计资质扣分超过红线时,将其考核结果应用于取消上岗资格、实施待岗培训等。
待岗培训期间,维保服务人员须正常出勤,服从培训或工作安排,但不能独立上岗作业。待岗培训期满后,维保服务人员应提出申请,重新考取作业操作许可证书后方能上岗,同时资质分恢复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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