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哪些情形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关于哪些情形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形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1、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
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离婚程序
    二、有捉奸证据是否能拿到精神赔偿
    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以下将分别讲述原因:
    1、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下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因此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请求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实践案例中当事人如果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经查,不符合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始终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既然法律仅规定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且未加兜底条款,法官就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即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3、即使捉到了奸,并不能证明过错方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能拿到损害赔偿的条件。
    4、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这里所说的离婚既包括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包括登记离婚。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则当事人不得再请求损害赔偿。
    要是因为一方有其他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除非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无过错方愿意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否则从法律角度来讲,法院不会支持无过错方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要证明一方在婚内有法定过错行为,也不是容易的事情,这需要由无过错方来举证,也就是要充分的证据才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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