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总税务司梅乐和爵士暂时离职总务科税务司罗福德暂行代理总税务司事...
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267
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
第4817号(第二辑)
1934年3月31日于上海
代理税务
令各关税务司
事由:为因总税务司梅乐和爵士暂时离职总务科税务司罗福德暂行代理总税务司事
政府准本总税务司自1934年4月1日起请假离华五六个月。
总务科税务司罗福德先生任命为暂行代理总税务司,于总税务司离职期间代行总税务司之职。有关文件抄本随令附发。
本总税务司于今日与罗福德先生办妥交代。总税务司离职期间之一切正式及机要公文均呈罗福德先生。
此令。
总税务司
梅乐和
附件
总税务司呈关务署文第5557号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三月九日
窃职自民国九年以来,迄今已历十有余稔,未请长期假。兹因有紧要事务,亟 须返国一行,亲为料理。拟自本年四月一日起,请假回英,多则六个月,少则五个月,即行回华销假视事。在职请假期内,所有职署一切公务,拟请按照历来成例,令派职署总务科税务司罗福德(英国人)为暂行代理总税务司代行一切职务。递 遗总务科税务司之缺,拟派汉文科税务司丁贵堂(辽宁人)暂行代理。递遗汉文科税务司之缺,拟将现在美国考察缉私事宜之海关行政考察员署副税务司卢斌(江苏人)调回,暂行署理。所有拟请给假回英,及请准派员暂行代理各缺缘由,是否有当,理合备文密呈伏乞
钧署鉴核,转呈
部长令准遵行。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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