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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记读后感500字篇⼀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字三⾔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起,却能给⼈⼀种⽆法⾔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的空⽓,⼀动不动的闷在那⾥,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部长篇⼩说,采⽤的是⼀种客观的叙事⽅式,没有细腻的⼼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活困苦,⽽是采⽤第三⽅视⾓,简洁平缓的语⽓讲述了⼀个平凡⼩⼈物,丝⼚送茧⼯许三观在社会⽣活⾯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奈,更给⼈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个什么样的⼈呢?他⽆知,认为卖⾎可以使⾝⼦⾻更结实,卖⾎前要喝⼋⼤碗⽔;他好⾯⼦,卖完⾎后要装作熟客般“⼀盘炒猪肝,⼆两黄酒,黄酒温⼀温”;他顾家,对妻⼦许⽟兰是真的疼惜,对⼉⼦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份担当。
他是⼀个⽭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个活⽣⽣有⾎有⾁的⼈。
他⼀⽣卖过⼗⼆次⾎。
第⼀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去卖⾎,并⽤卖⾎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兰。
第⼆次是卖⾎赔钱给被⼀乐打伤了的⽅铁匠的⼉⼦,⼀乐并不是⾃⼰的亲⽣⼉⼦。
第三次,⼀半是为了报复许⽟兰(或者说是寻求⼀种平等),⼀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吃上⼀顿好的,卖⾎去胜利饭店吃⾯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乐⽣病了。
第六次卖⾎是⼆乐所在⽣产队的⼤队长来了,为了给⼆乐拍马*,卖⾎⼤设宴席。不久之后,⼆乐背着病重的⼀乐回来,为了救⼀乐,许三观⼀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边要许⽟兰护送⼀乐去上海,⼀边再次李⾎头卖⾎,可李⾎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路卖⾎去上海,这⼀路下来⼏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次隔了三天在⽩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的钱,
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买了两次;第⼗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私⼀回,却被告知,他太⽼了,⾎没⼈要了,伤⼼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次卖⾎,⼏乎都是为了家⼈能在最困难的⽇⼦⾥活下去,卖⾎是在⽣活困顿⾛投⽆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次发现⾎没⼈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家⾥有急⽤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个圆满结局,⾝体健康,⽼伴犹在,⼉⼦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代⼈,有了⾊彩。
⼈⽣⽽渺⼩,⼈⽣⽽伟⼤。
许三观卖⾎记读后感500字篇⼆
当我⼀⼝⽓读完这本佳作时,⼼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定是卖⾎⾝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跃进、⽂化*、改⾰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记》虽⽆《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不⼀般的会⼼⼀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最平常的⼩⼈物,没有太多⽂化却⽆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部分的⼈只能解决⾃⼰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也只能卖⾎,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次⾎,为妻⼦,为三个⼉⼦,从未想到过⾃⼰,精神的折磨,⾝体的摧残,⼀次⼜⼀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是个好⽗亲。谈起⼀乐,⼈们都说他长得像妻⼦许⽟兰的情⼈何⼩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乐是别⼈的⼉⼦。饥荒时,许三观卖⾎带妻⼦、⼆乐、三乐去吃⾯条,却唯独不带⼀乐去,这是他卖⾎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家的⼉⼦共享呢?在知道⼀乐⽆⽐委屈后,他⼼软了,带着⼀乐去吃⾯条,并且在以后的⽇⼦⾥,对待⼀乐如亲⽣⼉⼦。最动⼈的是⼀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路靠卖⾎艰难来到⼀乐作⽂治病的上海,⽽这其中的艰⾟⼜有谁知道。他⾝⼦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深的⼉⼦,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卖⼀回⾎,他怀念以往卖完⾎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的⾎不再有⼈收了,妻⼦许⽟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卖⾎了,现在家⾥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只有⼀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个⼩⼈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
⼀⽣坎坷的命运,⾯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为主线,将许三观的⼀⽣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有⾎有⾁,他隐忍善良,他⼈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刘⽟兰、对情敌何⼩勇和出轨的林芬芳⾝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亲真的很伟⼤,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值得我们⽤⼀整颗⼼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部精彩绝伦的⼩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是满⾜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呢?⼈有三观:世界观,⼈⽣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我们⼼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记读后感500字篇三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情压抑着悲痛……
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次次卖⾎,帮助家⾥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次去卖⾎被拒绝,被告知⾃⼰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以后家⾥再有灾祸,⾃⼰再
也没办法了。除了第⼀次和最后⼀次的卖⾎。许三观每⼀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段最后许⽟兰痛斥三个⼉⼦的话。“想当初,⾃然灾害的那⼀年,家⾥只能喝⽟⽶粥,喝得你们三个⼈脸上没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让你们去吃了⾯条,你们现在都忘⼲净了。
还有⼆乐在乡下插队那阵⼦,为了讨好⼆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请⼆乐的队长吃,给⼆乐的队长送礼,⼆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没有钱,你爹就⼀个地⽅⼀个地⽅去卖⾎,卖⼀次⾎要歇三个⽉,你爹为了救你命,⾃⼰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次,在松林差⼀点把⾃⼰卖死了,⼀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啊,你们的良⼼彼狗叼⾛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活在⼆⼗⼀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存压⼒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记》,字⾥⾏间⾥,尽显悲惨,不幸,让⼈跟着剧情,⼼也沉重的透不过⽓。为了活下去,⼀次次的挣扎,⼀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妻⼦的爱,妻⼦被批⽃,不顾⼀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边对愚昧感到愤恨,⼀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肝炎住院,舍命卖⾎,只求⼉⼦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本书。
许三观卖⾎记读后感500字篇四
当别⼈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伸出我的⼿,然⽽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我还是出来了。
⼀代⼈的故事,多代⼈的回味。《许三观卖⾎记》绝对是⼀本具有时代特⾊的⽂学作品,读了让⼈很有代⼊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可奈何!
许三观⼀次次的卖⾎,为了⽣活,为了治病,为了孩⼦…
人这一生啊就一堆堆坎坷是什么歌 最深刻的不是他卖⾎时的害怕,⽽是卖⾎前的准备。有经验的卖⾎⼈告诉他要喝多多的⽔,就算尿急也⼀定要憋着等到抽⾎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就可以多⼀些、就可以多卖⼀些钱…
许三观千⾟万苦抚养长⼤的⼉⼦是个⽩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的纵容、孩⼦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
⽗⼦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很难忘记。
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的喜剧!
许三观卖⾎记读后感500字篇五
昨天读了⼀天《许三观卖⾎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情,总是害怕在下⼀个情景他会让某个⼈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才⼀下⼦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兴,却⼜⾼兴不起来,因为主⼈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上我看到了⼀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卖⾎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他为⽼婆卖过⾎,他为全家的糊⼝卖过⾎,他为不是⾃⼰的亲⼉⼦卖过⾎,他为这个⾮亲⽣的⼉⼦隔三天⼜卖⼀次⾎,隔了五天⼜卖⼀次⾎,以⾄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的⽣命,去捍卫对⼉⼦的⽗爱!当他最后想为⾃⼰卖⼀次⾎的时候,医院嫌他太⽼,已不再喜欢要他的⾎。
他只想吃⼀盘炒猪肝,喝⼆两黄酒,酒要温⼀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顿饭。随着时间的⾛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更加光彩照⼈!做个坚强的⼈,做个有责任的⼈,于⼈,于⼰,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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