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的种类
日本签证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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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侨园》2011年第08
        签证种类
领事馆大使馆       
        日本对外使领馆给予的签证分为外交、公务、过境、观光、商用及特定签证6大类。
        日本的签证分为长期签证和短期签证两种:居留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签证,1年以上(最长为3)的为长期签证。长期签证主要包括留学签证、学术交流签证、教育传授签证、普通工作签证、高级劳务签证。还有若干种类特殊签证,如日本孤儿、日本人的中国配偶等,以及因公务的外交、新闻、贸易签证等。
        按照日本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外国人有一定的专业特长的,日本允许他们在日本居留一定的时间,从事一定的工作。通常能够获得在日本长期居留的几种签证有:技术签证、工作签证、被抚养者签证、特殊签证等。
       
        1.技术签证
        包括代号为4174112两种签证。外国人中的专家教授、讲师、医生、翻译和各种技术人员,如果被日本有关企业或科研机构、学校雇佣,可以获此签证。入境后,一般允许居留1年,以后再凭雇佣证明申请延期到3年。这些入境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时入境居留。
       
        2.工作签证
        签证的代号为4113,是发给各种熟练工人的入境签证。例如,接受雇佣的中国厨师,受日本人或华侨开设饭馆的雇佣,可以以此种身份入境。这种入境签证有效期为1年,对有特殊技能的劳工,1年期满后,可以申请2次延期,居留3年时间,3年居留满后,必须出境。而后,他们在国外再重新申请入境,可继续居留3年。只要有雇主雇佣,每隔3年就可以重新入境1次,不受入境次数的限制。
       
        3.被抚养者签证
        通常是指在日本华侨的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此种签证。签证期限一般为签证期满后,可要求延期居留,以后可以得到3年有效的居留签证,都可长期居留下去,这类签证实质上就是移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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