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监察机关有哪些
我国的监察机关有哪些?
都有哪几种监督方式
纪检、检察院、人大
公民的监督--我国公民享有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民代表的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人大的监督--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行政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
检察院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
法院监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政协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平等基础上的互相监督。
此外,还有党内监督、社会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我国检察机关是具有中国特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从条文规定上分析,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的主体,但并没有规定明确的被监督者的范围。“法律”一词作为“监督”的定语,是指对法律的监督,因此,“法律”在这里应是监督的内容,而不是“监督”的方式。人民检察院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为实现法律监督而特设的国家机关,具有特定的法律监督内容。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我国执法机关有哪些?
司法执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行政执法:公安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包括国、地税)、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房产管理局等三十几个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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