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实施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实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1.01.14
【字 号】冀科社函〔2021〕8号
【施行日期】2021.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疫情怎么回事【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实施的通知
冀科社函〔2021〕8号
各有关单位: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省组织优势力量开展了两批应对疫情科研攻关项目。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统筹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支撑,加强应对疫情科研攻关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推动阶段性成果助力此次疫情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和《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冀科监规〔2020〕1号)有关规定,抓紧推进项目实施,力争尽快取得实效。针对本次疫情出现的新特点和新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结合客观实际,在项目原有实施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此次疫情的现实需求,对项目研究内容进行充实,对项目实施路线等进行微调,按照项目管理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正常实施或者经批准变更后的项目,要按时间进度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验收。
  二、加强项目阶段性成果的总结和上报
  应对疫情科研攻关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并得到应用,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科技贡献。为进一步推动更多的项目成果快速推广应用,请承担单位抓紧梳理总结并报送以下内容:一是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的代表性成果;二是已经在疫情防控中得到应用的案例。
  三、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和建议
  请项目承担单位围绕项目实施情况、本次疫情防控需求提出以下方面意见和建议: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针对此次疫情防控需要列入2021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支持重点的需求;三是对科技支撑疫情防控其他方面的建议。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督促项目团队进行梳理总结并填写项目管理建议,于1月2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单位;邮件内容: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项目成果,在2021年度项目指南中统筹考虑疫情防控项目需求。
  联系人:苏裴裴 王旭阳 电话:135****9314,188****9321
  邮箱:******************
  附件:应对新冠疫情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建议(模板)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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