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疫情期间新版兽药GMP远程视频检查验收实施方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疫情期间新版兽药GMP远程视频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2.04.16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疫情期间新版兽药GMP远程视频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省兽药饲料工作总站:
  为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的影响,确保新版兽药GMP的顺利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试行开展新版兽药GMP远程视频检查验收的通知》(农牧便函〔2022〕271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河北省新冠疫情期间新版兽药GMP远程视频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6日
 
河北省新冠疫情期间新版兽药GMP远程视频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试行)
  为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的影响,确保新版兽药GMP的顺利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试行开展新版兽药GMP远程视频检查验收的通知》(农牧便函〔2022〕27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统一标准、分类实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应急期间按照“办实事、利企业、少接触、保安全”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确保新版兽药GMP顺利实施,推动全省兽药行业提档升级。
  二、远程视频检查验收适用情形
  根据兽药生产企业申请,对上年度和本年内在部级、省级组织开展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中,生产环节抽检无不合格产品,且具备远程视频检查验收条件的兽药生产企业,可适用远程视频检查验收。新建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部分生产线在《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从未组织过相关产品生产的、兽药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的,以及布氏杆菌病生产线,不适用远程视频检查验收。
  三、远程视频检查验收硬件配置要求
  (一)网络覆盖要求。厂区、生产区、质量检验区、能源动力区、仓储区和办公区等区域实现网络全覆盖。见附件1。
  (二)远程视频设施设备需求
  支持软件:Webex、Teams、腾讯会议、Wechat等。
  主会议室功能:专用文件摄像头,能实现传输界面可标记功能;主会议室整体界面摄像头、发言人摄像头、主会议室收音器,确保能及时收发会议室中的交流发言传输;会议笔记本电脑、自控系统控制展示专用电脑、信息传递和工作布置专用笔记本电脑。
  现场录制需求:移动摄像头(可收音、可降噪、2个以上)或者是个人手机(配备降噪配件)、防抖动支架5个以上。见附件2。
  四、远程视频检查验收软件要求
  被检查企业应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262号准备纸质及电子版申请材料,扫描本企业新版兽药GMP管理体系中文件和记录等材料备查。
  五、远程视频检查工作流程
  (一)首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检查组全体成员、省厅观察员、市县兽药主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检查组利用信息沟通平台,组织召开远程会议,宣读检查验收纪律,确认检查范围,介绍检查验收要求,告知企业需要提供的主要文档和相关注意事项。检查组或省厅观察员认为不适合远程视频检查的,应终止远程视频检查。
  (二)远程现场检查。被检查企业最少开启1条申请范围内洁净级别最高生产线,其他生产线按照静态要求检查。被检查企业按照检查组要求手持摄像头或手机对每个场所摄制视频,视频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设施、主要仪器、生产设备、操作人员等。
  (三)主要文件与记录查看。被检查企业按照检查组要求提供各类兽药CMP管理文件和记录,检查组对文件和记录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企业可提前扫描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产品销售与召回、自检等文件及相关记录。
  (四)人员考核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检查组全体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和检查组指定的关键岗位人员。检查组利用信息沟通平台,组织召开远程会议,根据企业总体检查情况对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国家法规、技术标准以及管理文件程度进行集中考核,并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质询。
  (五)综合评定。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文件查阅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对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版兽药GMP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35号)文件要求,对企业新版兽药GMP运行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撰写《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缺陷项目表》《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报告》。
  (六)末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检查组全体成员、观察员及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检查组利用信息沟通平台,组织召开远程会议,与企业代表交流,宣读兽药GMP现场
检查验收缺陷项和检查验收报告,企业负责人在报告和缺陷表上签字确认,专家签字通过邮寄方式完成。
  六、其他要求
河北疫情怎么回事  (一)严格按照新版兽药GMP要求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因疫情原因组织中药、化药企业远程视频检查验收的,将安排部级兽药GMP检查组长、至少2名省外和2名本省部级兽药GMP检查员形成检查组;验收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的检查组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专家组成。省厅观察员和本省兽药GMP检查员,应在现场开展检查验收,不能赴现场的省外兽药GMP检查员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展检查验收。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省厅观察员和本省兽药GMP检查员无法赴现场,所有兽药GMP检查人员均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展检查验收的,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农业农村局应派至少1名兽药主管人员到在现场协助开展检查验收。
  (二)强化验收前沟通。申请视频验收的企业,应向省厅提交视频验收实施方案,包括实现远程视频必须配备的软硬件设施设备情况、现场检查验收动态车间、检查路线等内容,省厅审核通过后交检查组讨论。视频验收组成立后,组长应及时跟组员、被验收企业沟通,制定详细的《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确定检查验收重点,通知企业提前
做好准备,确保验收过程顺畅。
  (三)严格验收纪律。检查员及相关人员在远程视频验收过程中,要按照检查任务分工,全程参加检查活动,实际工作时间最少不得低于3天,不得擅自脱离岗位;要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泄漏企业相关技术、商业等信息。
  (四)加强兽药生产企业事后监管。对采用远程视频方式通过新版兽药GMP检查验收的生产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后,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新版兽药GMP要求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发现严重不符合新版兽药GMP要求的,依法撤销兽药生产许可。
  联 系 人:吴涛
  附件:1.移动AP无线网络搭建模式
  2.所需设备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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