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芦溪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
一、河流水能资源及开发利用概况
芦溪河干流发源于西充县太平镇,经西充县岱林乡进入顺庆区,流经我区双桥、永丰、辉景、芦溪、大林汇入嘉陵江,总长58公里,流域面积398平方公里。其中顺庆区境内长35.2公里,流域面积233.75平方公里,平均年径流量1.86亿m3,该河水系发育,支流众多,加上上游升钟水库每年春灌放水,流入河道的水量增加1.5m3/s以上,时间长达3个月,河口多年平均流量5.4m3/s。
芦溪河是南充市顺庆区嘉陵江水系左岸最大的一条支流,河道总长58公里,比降4.9%,高差28.5米,控制域面积398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8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4m 3/s,水力理论蕴藏量1.1万千瓦,实际可开发量仅7200千瓦。
在2000年以前,芦溪河上建有两座电站,顺庆区野鸭滩电站和高坑电站。
野鸭滩电站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辉景乡野鸭滩村六社,地处嘉陵江支流的芦溪河下游,坝址
以上集雨面积350km2,河流长度40km,河床坡降1.85‰。野鸭滩水电站于1973年动工建设,1976年5月竣工发电。安装轴流式水轮发电机2台,总容量2×160kw =320kw,保证出力275千瓦。野鸭滩电站石河堰大坝至下游辉景场镇石河堰尾水之间的减脱水河段总长约500米。
高坑电站位于大林乡油坊村2社芦溪河左岸,电站距顺庆城区26公里,地处嘉陵江支流的芦溪河下游尾端,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78km2,河流长度48km,河床坡降1.8‰。高坑电站于1972年动工建设,1973年2月竣工发电。安装轴流式水轮发电机2台,总容量2×200kw =400kw。高坑电站石河堰大坝至下游公路桥石河堰尾水之间的减脱水河段总长约500米。
二、改造项目及实施安排
(一)改造项目情况。主要由两个单项工程组成,一是河流生态改造,野鸭滩、高坑电站下游河流生态修复,将石河堰冲砂孔改建生态流量泄流孔,达到近十年最枯月平均流量;二是增效扩容改造,包括野鸭滩和高坑电站2座电站,主要是针对机电设备、金属结构更新改造。具体见附表2、附表3。
(二)投资及资金筹措
河流生态修复及增效扩容改造总投资338.78万元,其中生态修复投资3万元,两座电站增效扩容共投资335.78万元。野鸭滩电站增效扩容投资142.07万元,高坑电站增效扩容投资193.71万元。
生态修复投资3万元,全部由业主自筹。野鸭滩电站增效扩容投资142.07万元,由业主自筹77.07万元,申请中央财政奖励65万元。高坑电站增效扩容投资193.71万元,由业主自筹110.51万元,申请中央财政奖励83.2万元。
(三)实施安排水电改造多少钱一米
目前生态修复项目、野鸭滩和高坑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已经通过评审,获得了市水务局的批复。计划2016年12月起开始实施,2018年5月完全面成,2018年10月完成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
一、建设和资金管理
(一)组织实施
顺庆区政府成立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担任,水务、发改、财政和业主等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加强对此次改造项目的监督、指导,由业主单位具体承办实施。
项目业主积极与工程的设计、质监、监理、施工等单位合作和协调,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加强施工技术指导,严把安全质量关,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和进度,杜绝豆腐渣工程,使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建成投产,达到设计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项目验收
增效扩容改造电站和河流生态修复按水利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三)资金管理
1、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水利部、省财政厅、水利厅有关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专户管理项目改造资金。
2、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合规。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截留中央奖励资金。
4、规范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设置专门会计账簿,确保财务资料真实、完整。
二、长效机制
增效扩容改造完成后,电站要严格执行制定的生态流量管理规定。
电站要遵守芦溪河流域梯级联合调度规则,优化发电生产调度方案,保证机组运行在最佳效率区,及时掌握上游电站水情传递,电调服从水调,确保电站枢纽安全、经济运行。
三、效益分析
野鸭滩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装机容量500KW(由320KW增加至500KW),多年平均新增年发电量45.75万kW·h;工程固定资产投资,140.07万元,总投资143.57元,单位千瓦增加投资2875元/kw,增加电能单位投资3.11元/kW·h。本电站经济上是合理的。电站财务指标优越,盈利能力较强。敏感性分析表明:本工程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各项财务评价指标优于国家规定。
高坑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装机容量640KW(由400KW增加至640KW),多年平均新增年发电量66.4万kW·h;工程固定资产投资193.71万元,总投资195.21元,单位千瓦增加投资2600元/kw,增加电能单位投资2.92元/kW·h。本电站经济上是合理的。电站财务指标优越,盈利能力较强。敏感性分析表明:本工程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各项财务评价指标优于国家规定。
综上所述,野鸭滩、高坑电站(二期)各项财务评价指标优于国家规定。说明两座电站增效扩容在财务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两个电站的改造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保证芦溪河河道生态流量,促进当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可持续发展。从源头杜绝了烧柴砍树,减少了尘烟,净化了环境,显示出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将为当地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具体内容见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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