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012规定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重点部位和区域及其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保障措施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也可以参照执行。
防范区可以自由出入吗本标准引用了多个文件,包括GB/T 7401彩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 -2011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 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和GA/T 678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使用了GB 、GB 、GB 、GB 中定义的术语和定义。
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应统筹规划,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重点。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检验或认证合格,并防止造成对人员的伤害。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留有联网接口。
本标准将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重点部位和区域确定为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学校周界、学校大门口、门卫室(传达室)、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学生宿舍楼(区)主要出入口和值班室、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及其出入口、就餐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处、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和安防监控室。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是指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外人员密集集中的区域。
为了保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监视区域内学生出入校园、人员活动和治安秩序情况。
5.2.2 学校的周界应该设置实体屏障,并且在周界上应该设置入侵报警装置。
5.2.3 学校的大门口应该配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该能够清晰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以及进出车辆的车型和车牌号。
5.2.4 学校的大门口应该配置隔离装置,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高峰时段,应该在大门内外的一定区域内设置临时隔离区,作为学生接送区。
5.2.5 学校的大门口应该设置出入口控制通道装置,用于识别学生、教职员工和访客等人员
的身份。
5.2.6 幼儿园的大门口应该安装访客可视对讲装置。
5.2.7 学校门卫室(传达室)应该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5.2.8 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如操场)应该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该能够清晰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5.2.9 教学区域内学生集中出入的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应该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5.2.10 学生宿舍楼(区)的出入口应该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该清晰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并且可以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5.2.11 学生宿舍楼(区)的值班室应该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5.2.12 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的出入口应该设置视频监控装置,操作间、储藏室和就餐区域应该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该能够辨别人员的活动情况。
5.2.13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和实验室应该有实体防护措施,并且应该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
5.2.14 贵重物品存放处(如财务室)应该有实体防护措施,并且应该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
5.2.15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如配电室、锅炉房、水泵房等)应该有实体防护措施,并且应该设置入侵报警装置。
5.2.16 安防监控室应该有实体防护措施,并且应该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讯工具。应该设置广播装置接入校园广播系统,以便在突发事件时进行人员疏散和应急指挥。宜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5.2.17 重点部位和区域应该设置电子巡查装置。
5.2.18 根据实际需要,其他部位和区域应该设置相应的防范措施。
5.3 设施配置要求
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详见附录A。
6 系统技术要求
6.1 计时校时要求
6.1.1 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保持不大于20秒。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