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人身受到伤害的原因及预防
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是指大学生的身心、生命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安然无恙。因此,大学生的身心,生命安全,是大学生最重要、最基本的安全。
一、预防被伤害防范区可以自由出入吗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防止大学生生命不受伤害,就是大学生安全最主要、最基本的内容。
(一)大学生受伤害情况
从全国高校看,各种类型的伤害大学生案件、事故每年都以数以千计发生,其基本情况有四类:
1、因不法之徒的违法犯罪侵害引发或转化的大学生生命伤害。例如,流氓滋扰、寻衅滋事、拐卖女生、殴打、性侵害以及抢劫、盗窃等。
2、因违反管理规定引发各种事故,直接造成大学生生命伤害。例如,爆炸、火灾、交通事故、塌、砸、挤踩、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
3、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因具体矛盾处理不当转化的大学生生命伤害。例如,参加组织,误入非法传销,打架斗殴或在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合发生的矛盾,学习、生活中产生的摩擦,校外社交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等。
4、因其他意外情况偶尔发的大学生生命伤害。例如,突发的自然灾害、误伤等。
(二)大学生被伤害的原因
大学生被伤害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就其主观原因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意识淡薄。对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对不法分子侵害手段的残忍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侵害预见性不够,面对复杂客观的治安形势,在思想上却采取了充耳不闻的思维方式,造成防范观念差,当意外侵害发生时,感到的却是格外震惊。
2、安全知识贫乏。对案件、事故的发生规律知之不多,因而,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什么环境、什么氛围、什么人容易发生什么案件、事故、缺乏预见性,更谈不上采取措施积极主动预防。许多情况下,当事故、案件隐患已经严重威胁到人身生命安全时,一些
大学生不仅没有保持一定的警惕,甚至还常视若惘闻。
3、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弱。从已经发生的大学生人身生命受到伤害的案例看,许多受伤害的程度可以减小,甚至一些受伤害的情况完全可以避免,但事实是本可以避免的伤害发生了,本可以减小的伤害程度加强了。根本原因就是这些大学生的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弱,当侵害发生时,束手无策,不但不能勇敢、机智、巧妙地进行自我保护,甚至做出激化矛盾、事已愿违的举动。
4、处理问题的思想观念错误。许多受到侵害的大学生,往往的没有发生问题时,什么都不在乎,一旦问题发生,又不敢面对现实,甚至极度恐慌,总怕学校领导和老师知道,设法掩盖已发生的问题。在处理问题时就会出现:不靠老师靠自己,不靠组织靠老乡,不靠理智靠哥们义气。在这种错误理念指导下,往往是小纠纷演变成大矛盾,简单的问题演变得复杂化,好解决的问题演变得难以处理。
5、社会公德、组织纪律、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在公共聚集场合、公共娱乐场所、集体生活的环境中,只想享受社会公德为自己提供的文明,而不愿遵守社会公德奉献自己的道德文明;只想享受纪律为自己提供自由,而不愿意遵守纪律受到纪律的约束;只想享受法律
为自己规定的权利,而不愿意遵守法律尽法律为自己规定的义务。结果的扰乱了公共秩序、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危害了公共安全、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最终受到伤害的往往还是大学生自己。
(三)大学生受伤害的预防
预防大学生人身生命遭受伤害,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它有赖于整个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善,有赖于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净化,有赖于文明校园氛围的提升;另一方面,大学生本身要做好防范工作。就自身如何确保生命安全,主要应该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1、尽量减少、避开遭受侵害的因素和环境。大学生在学校学习阶段,主要精力应刻苦学习,努力完成学业。在日常生活中,尽量慎重出入治安复杂场所,远离不法分子侵害,减少遭受伤害的概率,对于大学生人身生命安全是必要的。一是认识不发分子易于侵害的环境。尽量远离治安复杂场所,尽可能不单独到偏僻无人或极少有人活动的林间、山路、沟渠、废旧建筑工地等处活动逗留,减少与不法分子直
接发生矛盾受其侵害的环境条件。二是认识不法分子易于侵害的时机、对象。尽量避免在
午休、夜深人静、黑暗、视线不良时单独滞留或夜不归宿,避开不法分子侵害的时机和选择的对象。三是认识不法分子侵害的手段。尽量以机智灵活的方法、义正词严的态度应对分子的暴力、欺骗或软硬兼施,设法努力避免、减少不法侵害的发生。
2、不给可能发生的侵害提供条件。大学生的人身生命安全遭受伤害,除了主要由不法分子侵害因素外,有时往往是因自身原因引发的因此,大学生为了自身生命避免遭受伤害,还必须从自身做起。例如,为避免火灾、爆炸伤及人身生命安全,宿舍内不乱接拉电源、电线,不躺在床上吸烟和乱仍烟头,不在蚊帐内点燃蜡烛,不随地焚烧杂物,不使用易引起火灾的各种器(造)句,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实验过程中不违反操作规程等。为防止不法分子侵害,在公共娱乐场所言语举动不 轻佻,不以骄横失态、偏激对待问题,不用挑衅语言刺激对方,不给有不良企图的人发出易误会的信号,外出穿着不过于暴露,尽量不带贵重物品,钱物不显露,遇到意外,表现不慌张、不胆怯等,把因自身原因可能引发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3、拒腐蚀、提高免疫力。大学生人身生命受伤害,有时候是自身存在的不良习气、不健康思想、不道德行为引起的。因此,大学生要减少或避免人身生命伤害,还要自觉拒绝不
健康思想的侵蚀:一是警惕西方资产阶级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方式的侵蚀,特别是自由化思潮和所谓性解放的影响。二是拒绝腐朽思想的腐蚀,特别是淫秽情制品的影响。三是抵制世俗风气的影响。例如,借过生日、入党、获得奖学金、受到奖励等机会吃吃喝喝;发生问题不但不向老师报告,还互相包庇等。四是克服庸俗习气的影响。例如,赌博、酗酒、个别、拉老乡、搞哥们儿义气,以力服人,炫匹夫之勇等。大学生一定要严于律己,不但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人,而且要使自己逐渐成为一个具有远大政治报复,脱离低级趣味的高尚的人。
4、正确对待所发生的各类侵(伤)害。正确对待和处理将要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各类侵(伤)害,是避免和减少大学生人身生命安全遭受伤害最直接、最现实的应对之策。
(1)正确应对不法侵害。就是当不法侵害即将或正在发生时,能临危不惧,保持清醒头脑,针对当时的具体情况采取果断、机智、灵活的办法化险为夷。一是凡不法侵害都是以违法犯罪为前提的,不法之徒亦胆怯心虚,见不得阳光和众。对此,应义正辞严,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护法律尊严和自己的权益,大胆震慑罪犯。二是不法侵害者往往又是亡命之徒,心横手辣、不折手段、不计后果。对此,则不宜以蛮干对无知,盲目硬拼,强逼
困兽,遭受致命之灾。而应以智慧取胜,用机智、灵活的方法与之周旋,“两害相权取其轻”,甚至做出某种局部利益的牺牲,以保证生命等主要安全。三是不法之徒往往又贪财好,当遇不法之徒侵害时,应尽量与之周旋,拖延时间,争取外援,或机会脱身、报案。一旦没有外援或无法脱身、报案时,为保全自身主要权益,可满足不法之徒部分条件,麻痹其警觉,造成其控制松懈。同时,注意掌握其罪证,为以后侦破案件、打击犯罪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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