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贫富差距失度的产生与治理
西汉贫富差距失度的产生与治理
◎于天宇
内容提要 汉初无为而治政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社会财富增长的同时,由于政府相关治理政策的缺失,贫富差距失度现象亦随之产生。这一现象的出现,
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对王朝统治与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从武帝时
始,西汉政府制定了“强制迁徙富豪大户”、调整税赋、统一货币、禁民二业、均田等一
系列治理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对抑制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稳定均产
生了积极的效果。西汉对贫富差距失度治理的实践,开启了大一统封建王朝对社会财
富严重不均现象治理的先河,是政府通过政策手段影响社会财富再分配的积极尝试。
关键词 贫富差距 土地兼并 国家治理 移民 财政政策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2)12-0132-09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曾云:“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①这表明贫富差距恶化必然引起社会的动荡。因此,抑制贫富差距失度,“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②就成为了历代王朝统治者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施政目标。
西汉贫富差距恶化现象,是大一统中央集权封建制度创建后所产生的新问题。这一现象,一直与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演进相伴随,对社会稳定与国家统治均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西汉抑制贫富差距恶化政策的制定与实践,开创了大一统封建王朝通过政策制度调解财富分配、保证社会稳定的先河,对巩固统治、完善国家治理具有积极意义。学界对此问题多有研究,③其视角多围绕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国家土地制度、单一经济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对社会影响所展现,而从国家治理社会的视角,对抑制贫富差距恶化现象的研究还不充分。实际上,稳定与发展是国家治理的核心目标,贫富差距失度不仅会使人们心态失衡,抑制社会进步,影响社会稳定,严重时还会威胁国家统治。因此,对这一现象的管控一直是历朝历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政策是否科学,治理措施是否有效,直接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①③②董仲舒:《春秋繁露》卷8《度制第二十七》,中华书局,2012年,第284页。
陈英:《汉代贫富差距扩大的社会影响》,《社科纵横》2009年第12期;窦连荣:《西汉的土地兼并与限田政策》,《宁夏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3期;王绍东:《论汉代限制“官营二业”与提倡“厚俸养廉”的思想》,《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
西汉贫富差距失度的产生与治理
一、西汉贫富差距失度的产生
西汉以降,汉高祖“复故爵田宅”①和“以有功劳行田宅”②政策的颁布,确定了西汉社会不同层级人士的基础财富数量,汉初社会的贫富差距依此形成。随着汉初“扫除烦苛、与民休息”③政策的确立与推行,经济得以恢复。然而,在社会财富增长的同时,贫富差距却进一步扩大。这一新的社会现象在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初期始现。
1.西汉贫富差距的形成
在社会等级制度的设定上,西汉继承了秦的二十等爵制。《汉书·百官公卿表》与《张家山汉墓竹简》中的《二年律令·户律》有关土地和田宅授予的律令中,完整记载了汉初二十等爵名称及其各层级的权益。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中律文所载不同爵位所受田为:“关内侯九十五顷,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
夫五顷,不更四顷,簪袅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五(伍)、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④据简文所载可知,在以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占有制为“本”的西汉社会,按爵授田、授宅制度的实施,造成了财富分配的巨大悬殊。其中,少数高爵者是社会贵族阶层,他们成为占有大片田产的大地主,可以从自己占有的土地上攫取大量的地租。无爵的公卒、士伍、庶人,所拥有的田宅为1顷田、1宅。这一“五口之家、百亩之田”的小农模式,构成了新兴封建制社会庞大的基础体。
史籍所载表明,西汉立国之初,社会不同阶层的社会地位和拥有的财富数量,已被政府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人们的贫富差距亦由此确定。
2011年是国几车2.西汉贫富差距恶化形成的原因
从“自秦开阡陌之后,田即为庶人所擅,然亦惟富者贵者可得之。富者有资可以买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⑤的记载可知,土地这一获取财富的重要资产已经可以流通转让,这无形中又推进了社会财富差距扩大化的进程。由于战国时期战争连续不断及秦王朝短促而亡的原因,此时期社会财富增长有限,各层级财富差距变化并不明显,亦不能成为影响时局的主要因素。西汉以降,随着社会秩序的恢复,经济得以增长,社会不同体的财富差距开始出现明显变化,并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1)商业繁荣致使商人财富得以快速增长
汉初开放关隘,允许民营矿冶、煮盐、铸钱等政策的实施,为工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文帝时,“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⑥又“弛山泽”⑦之禁,进一步开放矿冶、煮盐、铸钱等业。宽松的政策,为以工商为业的贵族、官僚和富商大贾的财富增殖提供了方便。借政策之便,大工商业者“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⑧相比于从事农耕业的小农,其财富得以快速增长。
“以末致财,用本守之”⑨是商贾保证财富增长的又一手段,富裕起来的商贾开始大肆兼并小农的自耕地,财富得以进一步增厚。至武帝时,商贾势力“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者,不可胜数”。⑩西
①③④⑤⑥⑦⑧②班固:《汉书》卷1下《高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54页。
班固:《汉书》卷5《景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153页。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75~176页。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田赋考二》,中华书局,2011年,第49页。
班固:《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153页。
班固:《汉书》卷4《文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131页。
桓宽:《盐铁论》卷1《复古第六》,中华书局,2015年,第59~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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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政府规定,人们的赋税需通过货币支付,这一制度迫使农民将大部分农产品和手工制品通过市场交易换回货币。与此同时,为维护生活、生产所需,还需用高价从商人手中购买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如此,弱势的农民只能接受商人的剥削,生活负担进一步加重。
(2)赋役与灾害使农民入不敷出
西汉的赋役主要有四种:田赋、算赋(人头税)、徭役和兵役。汉初田赋较轻,刘邦时为十五税一,后又改为十税一;惠帝时恢复十五税一;景帝时再减为三十税一。这种较轻的田赋,利于土地拥有者,
土地占有愈多则利益愈大。但汉初的人头税重,凡十五岁至五十六岁的编户,每人每年需向政府交纳算赋一百二十钱,七岁至十四岁儿童交纳口赋二十钱(武帝时又提前至三岁起征)。在徭役和兵役方面,规定凡二十岁(武帝后改为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的男子,每人每年服地方徭役一个月,一生服兵役两年(需要时可延长)。人头税和徭役是以人口计算的,农民人口明显超过其他阶层,所以主要负担都落在农民身上。《盐铁论·未通篇》认为:“田虽三十,而以顷亩出税……加之以口赋更繇之役,率一人之作,中分其功。”①由此可见,仅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其收益的百分之五十均用于交税,负担尤为沉重。
西汉一代,旱、蝗、水等灾害多发,黄河为患尤烈。据史书载: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②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九月,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③西汉一朝的自然灾害,经史书记载的有近二百起。频发的自然灾害,严重地威胁着靠天吃饭的农耕经济,尤其是具有少量土地的广大自耕农。如遇灾难,他们只能卖地求生。
(3)土地兼并加剧了西汉贫富差距的恶化
《文献通考·田赋考》记载:“自秦开阡陌之后,田即为庶人所擅,然亦惟富者贵者可得之。富者有资可以买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而耕田之夫率属役于富贵者也。”④人类求富逐利的动能,促使其寻财富进一步增殖的新机会,而土地能够带来增殖的这一特殊属性,自然成为了官僚、地主和商贾们实现
财富增长的新目标。拥有权势的高爵者,利用强权不断占取土地,富裕起来的商贾亦不断买入土地。其占有和并购的对象,则是处于低级爵且生存艰难的广大劳苦大众。至武帝时,土地兼并现象开始大量涌现。史书对西汉中期出现的土地兼并现象多有记载:如“(淮南王)后荼、太子迁及女陵擅国权,夺民田宅,妄致系人”;⑤“(衡山王)又数侵夺人田,坏人冢以为田”。⑥自西汉中期以后至哀帝时,土地兼并出现了第二次高潮。如成帝旧臣张禹“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⑦荀悦在《汉纪》中也说:“汉民……豪强富人占田逾侈,输其赋太半。”⑧
综上所述,汉初经济的发展,使诸侯地主、豪强、商贾的财富得以大幅增长。而在赋役、灾害、土地兼并和豪强掠夺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广大农民却入不敷出。汉初法定的财富差距被进一步拉大,社会阶层的贫富差距已严重失度。
二、贫富差距失度对西汉社会的影响
贫富差距的失度,不仅对西汉的社会秩序产生巨大冲击,对王朝的统治和社会的稳定亦带来严重的
①②③④⑤⑦
桓宽:《盐铁论》卷3《未通第十五》,中华书局,2015年,第150页。
班固:《汉书》卷6《武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158页。
班固:《汉书》卷9《元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280页。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田赋考二》,中华书局,2011年,第49页。
⑥班固:《汉书》卷44《淮南衡山济北王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146、2153~2154页。班固:《汉书》卷81《匡张孔马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349页。
西汉贫富差距失度的产生与治理
负面影响。
1.诸侯王与豪强地主富可敌国则思变
汉初的政治制度安排,使诸侯王成为拥有巨额财富的特殊权贵阶层。为进一步扩张势力,诸侯国“各务自拊循其民”,①争相招徕流民,容纳亡命,与中央政府争夺资源,不断扩充自身的实力。通过自征租赋、自铸货币,收取商业税及城市“市租”,诸侯王的财富得以剧增。史书对此有着清晰的记载:“齐临淄十万户,市租千金”;②景帝时胶西王刘端“府库坏漏,尽腐财物,以巨万计”;③吴王刘濞招天下亡命人铸币、煮盐,一时“富埒天子”。④财富的大幅增长,促使诸侯王的欲望膨胀,不臣之心渐露。“废
先帝法,不听天子诏”⑤“自为法令,拟于天子”⑥的事件频发。诸侯王势力的野蛮增长,为反叛中央王朝的统治埋下了祸根。
最早拉开同姓王叛乱序幕的是济北王刘兴居。汉文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77年)五月,乘匈奴入侵北地、河南之机,刘兴居起兵反叛。三年后,淮南厉王刘长又再次起兵反叛。诸侯王反叛规模最大的则是吴王刘濞发动的七国之乱。刘濞被封吴王,拥有50余城,是当时第二大诸侯国。他利用雄厚的财力,通过不向百姓收赋的手段收买民心,“如此者三十余年,以故能使其众”。⑦起兵之时,刘濞称其钱财可供“诸王日夜用之不能尽”,⑧足以“匡正天下”。⑨
“国大则赋多,赋多则兵强,其为乱也易。国小则赋微,赋微则兵寡,其为乱也难。” 瑏瑠史籍所载表明,在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诸侯国财富的无限制增长,对中央的统治根基造成严重威胁。刘姓诸侯王的多次反叛,纵有对抗朝廷削藩、觊觎皇权、追求私利等诸多原因,但其“富埒天子” 瑏瑡的财富实力,才是敢于反叛朝廷的重要经济基础。
2.百姓食不果腹则生乱
“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 瑏瑢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经济根源是贫富问题,当贫困者走到食不果腹之时,蔑视社会秩序的极端倾向将会随之涌现。晁错在描述当时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时说:“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尚复被水旱之灾,
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 瑏瑣此时社会现实为,少数“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富过王侯”, 瑏瑤广大农民则“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馈,女子纺绩不足于盖形”。 瑏瑥社会贫富差距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残酷的剥削与压榨造成的贫富差距严重恶化,使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不断激化,以逃亡、聚“盗”、打劫豪富及武装起义的反抗斗争亦不断爆发。据《汉书》记载,西汉时期共发生24次大、中、小规模不等的农民反抗压迫的起义。而从以“均田”“均贫富”的起义口号中即可看出,贫富差距恶化是引发起义的重要动因。
①②③④⑤⑥ 瑏瑠 瑏瑢 瑏瑣 瑏瑤⑦⑧⑨班固:《汉书》卷35《荆燕吴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1904、1905、1910、1910页。司马迁:《史记》卷52《齐悼惠王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第2008页。
班固:《汉书》卷53《景十三王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418页。
瑏瑡班固:《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157页。
班固:《汉书》卷44《淮南衡山济北王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141页。
司马迁:《史记》卷118《淮南衡山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3076页。
梁玉绳等:《史记汉书诸表订补十种》,中华书局,1982年,第46页。
班固:《汉书》卷43《郦陆朱刘叔孙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108页。
班固:《汉书》卷24上《食货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132页。
荀悦:《汉纪》卷8《孝文皇帝纪下》,中华书局,2002年,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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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贾富埒天子交通王侯则乱规
晁错在《论贵粟疏》中曰:“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①这表明商贾通过结交权势谋取利益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方面,中央集权下的封建社会,商贾的政治地位较低,财富有随时被侵夺的危险。为保障资产安全和追求财富增长,攀附政治
资源丰富的权贵,就成为商界普遍认同的生存与扩展之道。而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依规守法的路径很难实现这一目标,乱规贿赂自然就成为其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商贾殷富后对奢靡生活的追求,致使社会“淫侈之俗,日日以长”。②不良官吏为满足奢侈之欲望,愿意利用手中的政治资源来寻租,贪腐、掠夺及与商贾豪强同流合污行为必将大行其道。武帝时,曾 廷尉和中尉的王温舒贪婪无度,“温舒死,家累千金。”③如此巨额财富,仅靠朝廷俸禄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是时郡守尉诸侯相二千石欲为治者,大抵尽效王温舒等”④的记述,足以证明此时官吏贪腐受贿之严重。
三、西汉对贫富差距失度的治理
严重的贫富差距失度,直接威胁了王朝的统治。为此,从武帝时始,西汉政府将抑制贫富差距恶化,作为政府的施政目标,通过制定政策予以治理。
1.通过强制移民以“均富”“济贫”
将移民政策作为治理国家的手段始于秦汉时期。秦时移民政策实施的着眼点主要是政治目标,而西汉时期则赋与了更多的行政目标,抑制贫富差距失度就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
(1)强制迁徙地方豪强以“均富”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募豪民田南夷”,⑤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募民徙朔方十万口。
又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⑥以往学界对西汉迁徙豪强政策的研究,更多聚焦于王朝巩固中央集权统治、瓦解地方豪强势力层面上。实际上,这一政策亦包含王朝治理贫富差距恶化,抑制土地兼并的政策考量,《汉书》对此多有记述。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主父偃向汉武帝建议:“茂陵初立,天下豪桀兼并之家,乱众民,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销奸猾,此所谓不诛而害除。”⑦由于汉代财富形式大多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奉旨迁徙茂陵的富豪只能贱卖土地房产。此时,政府把被迁豪强地主占有的土地变为公田,或借或分与贫困的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仅使赤贫百姓得以安居,国家税收亦得以增加。为使此政策得以顺利实施,政府还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支付给每户迁徙者20万钱的补偿,同时奖以政治荣誉,可以脱去商家身份,跻身官僚阶层。从“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贫民,可徙初陵,以强京师,衰弱诸侯,又使中家以下得均贫富”⑧的史籍记载可以看出,这一政策为西汉多朝政府所重视。
(2)迁徙百姓以“济贫”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募民徙朔方十万口”,⑨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山东被水甾,民多饥乏……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县官。数岁,假予产业,使者分部护之,冠盖相望。其费以亿计,不可胜数”, 瑏瑠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山东一带遭大水灾后“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 瑏瑡以上史实均为西汉时期大规模迁徙平民的记
①③⑤⑥⑦⑧②班固:《汉书》卷24上《食货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132、1128页。
④班固:《汉书》卷90《酷吏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658、3662页。
班固:《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158页。
⑨ 瑏瑡班固:《汉书》卷6《武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170、170、178页。
班固:《汉书》卷64上《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802页。班固:《汉书》卷70《傅常郑甘陈段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0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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