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的汽车产业看关税结构对幼稚产业的保护
作者:闵亦杰
来源:《商情》2013年第31期
作者:闵亦杰
来源:《商情》2013年第31期
在中国,幼稚产业一般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例如,汽车、通讯等产业。面对此种冲击,我国的关税结构政策对幼稚产业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以中国汽车产业为例,结合具体数据,分析关税结构对幼稚产业的保护。
关税结构有效保护率汽车产业幼稚产业
一、何为关税结构
1、时代背景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入WTO,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国际贸易中,关税、进口配额、补贴等手段一直以来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进行贸易时的重要武器,其中,关税,作为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更是这几个手段中最为常用的,也是WTO2011年是国几车谈判的重点内容。加入WTO之后,
中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关税方面的各项规定,同时,也要尽量利用WTO赋予的权力,积极行使国家职能,保护我国幼稚产业,对现行关税进行调整,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保证中国经济平稳运行。
2、有效保护理论
谈及有效保护理论,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有效保护率,它是整个关税制度对某类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给予净重增值的影响,即一种产品在国内外加工增值差额与其国外加工增值的百分率。如果某一产业在生产最终产品的过程中,需要投入中间品或者进口原料,那么有效保护率测度的就是对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的保护程度。有效保护率的高低,取决于一国对最终产品及中间产品征税税率的高低组合,即关税结构。一般来讲,一国的税率随产品加工深度而逐步提高,结构如下:原材料、中间投入品免税或少税,最终产品征税最高,其保护作用要比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大很多。
二、何为幼稚产业
幼稚产业就是一个产业发展初期,基础和竞争力较弱,但是经过适度的保护能够发展
成为比较有优势的新兴产业。在国际上,关于界定和选择幼稚理论,有两个标准被普遍认可,一为穆勒标准,一为巴斯塔布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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