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社会工作教指委关于“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MSW专业硕士学位的培养特点,结合我校MSW承办单位社会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 师资
1、我院有一支学科结构合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队伍,教师均获得德国、日本、香港等著名院校博士学位。
2、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必修课都配备2名以上专任授课教师,具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或督导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50%。
3、聘请了一定数量的来自实际部门的资深社会工作者担任MSW教育中心兼职教师。
4、有多名专业教师与社会福利服务部门或社会工作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督导队伍。
5、MSW专业课程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会工作方面的进修、培训、学术研讨或校际课程研讨活动。
6、MSW任课教师在授课学期的上一学期结束前一周,将本课程的教学大纲交MSW教育中心,由MSW教育中心存档备案。
7、MSW教育中心在任课教师完成授课任务前后,组织学生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网上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考核与奖惩的参考。中心同时把评估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以便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
8、教师除担任教学任务外,其中具有硕士生及以上指导资格的教师还需要指导MSW学生的论文。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学员论文的指导工作。
9、所有MSW任课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均为学校和社会学院正式下达的教学任务,列入教师工作范围的考核内容。
10、MSW冰箱冷冻室不制冷教师还需要承担学生实习的督导工作,在每阶段实习中给予学生督导,并与机构督导共同评估学生实习效果,联合指导社会工作实习报告。
11、MSW教育中心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社会工作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MSW教育中心要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12、任课教师要理论联系实际,每一门课均可以由任课教师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有一定理论水平的社会工作实务界人士上课一次,社会学院根据邀请对象的情况提供讲课费,MSW教育中心负责对外聘实务人士授课进行评估。
二、 教学
MSW专业学位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学分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社会工作实习及毕业论文。
1、必修课 (20学分)
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共有7门课,20个学分。
公共必修课程 (6学分)
课 程 | 学分 | 任 课 教 师 |
政治理论 | 3 | 研究生院安排 |
外语 | 3 | 研究生院安排 |
专业必修课程(14学分)
课 程 | 学分 | 任 课 教 师 |
社会工作理论 | 3 | 周晓虹、朱力、成伯清、翟进空调制热和辅热的区别 |
社会研究方法 | 3 | 风笑天、陈友华、方长春、沈晖 |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 4 | 彭华民、肖萍、沈晖 |
社会工作伦理 | 2 | 彭华民、翟进、沈晖、肖萍、杨德睿、谢燕清、田蓉 |
社会政策分析 | 2 | 陈友华、梁莹、田蓉 |
2、选修课 (至少8学分)
选修课程分为四个方向,未来开设的选修课如下表所示,每学期具体开设哪些课程会提前通知相关学生。每门选修课学分均为2学分,每个学员必须至少选修8个学分的课程。
方向选修课程(四个方向)
方 向 | 课 程 | 学分 | 上课教师 |
临床社会工作实务 | 儿童社会工作 | 2 | 彭华民 |
青少年社会工作 | 2 | 肖萍 | |
老年社会工作 | 2 | 陈友华、翟进 | |
家庭社会工作 | 2 | 高纯清、田蓉 | |
精神健康 | 2 | 耿柳娜、沈晖 | |
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 | 社会福利理论 | 2 | 彭华民、朱安新 |
比较社会福利制度 | 2 | 彭华民、朱安新 | |
中国社会政策 | 2 | 陈友华 | |
社会保障制度 | 2 | 林闽钢 | |
社区发展与社会工作 |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 2 | 周晓虹、翟学伟、徐愫 |
贫困与社区发展 | 2 | 陈友华、胡小武 | |
社区矫正 | 2 | 耿柳娜、沈晖 | |
环境社会工作 | 寒食节的由来2 | 张玉林、朱安新 | |
企业社会工作 | 2 | 周沛、胡小武 | |
社会福利服务管理 | 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管理 | 2 | 梁祖彬、田蓉 |
社会福利项目管理 | 2 | 马道明 | |
社会工作评估 | 电磁门吸 2 | 彭华民、梁莹 | |
三、社会工作实习(必修中国皮沙发十大品牌,800小时,6爱上女主播朱丹学分)
(一)实习单元
1、实习课程分三学期进行,每学期两个学分,三次实习共计800小时。
2、非社会工作相关科系毕业的就读学生,除三次必修实习外,必须再加修经由MSW中心主任认可之本科实习(不列入毕业学分)。
(二)实习方式
课程同步实习结合机构集中实习。
1、课程同步实习内容:课程同步实习与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教学同步进行,实习安排和实习督导,由该课授课教师规划。实习在第一学年(包括暑期时间)完成,共计300小时。
2、机构集中实习内容:
1)机构集中实习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进行,共计500小时。两次实习以不同机
构为原则。但机构若规定须实习两学期,则应于第一次实习时提出申请,交由MSW中心审核。
2)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集中实习(300小时)要求学生在学校指导老师与机构督导的共同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社会工作方法(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于机构实务。
3)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的集中实习(200小时)要求学生在学校指导老师及机构督导共同指导下,结合毕业论文设计,选择感兴趣之领域,综合运用所学社会工作知识。
(三)实习督导
实习督导为学校指导老师督导与机构督导相结合。
1、 机构督导,聘请机构主管或从事实务工作多年以上相关专业经验人员担任;学校指导老师由MSW中心会议决定,协调学生、机构与MSW中心三方面实习目标与计划。
2、每位学校指导教师负责督导学生以5-8人为限,在每阶段实习中给予学生督导至少三次,督导时间与方式如下:
(1)个别督导:以不定期方式,由学校指导老师与研究生随时联系。
(2)团体督导:以定期方式,由学校指导老师与研究生自订时间和地点。
3、机构督导给予学生个别或团体督导,每周至少一次。
4、学校指导老师与机构督导于研究生实习期间应加强联系,共同评估学生实习进度与成果。学校指导老师于每阶段实习期间至少访问机构两次,并负责评阅学生实习作业,给予指导意见。
(四)实习机构
于实习申请期间,MSW中心会公布实习机构一览表。实习机构以能够提供研究生程度实习工作为原则,综合考虑实习场所、实习环境和实习督导因素遴选合适的相关实习机构。
(五)实习作业
1、实习计划一份
2、实习日志(周志)或实习内容记录
3、自拟与实习方案相关之研究报告
4、实习总心得报告
实习结束后,上述实习作业各交一份至MSW中心存档。除上述作业外,其余依机构规定办理。
四、 毕业论文 (2学分)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1)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项目设计与评估。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一个具体的社会服务与管理项目进行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结果的服务试验,写出完整的项目设计与评估报告;(2)临床社会工作实务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某个实务领域的知识开展研究,在实际服务提供中验证和发展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和知识;(3)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社会政策方面的研究论文。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学期,字数不少于2万字。
五、教学管理机构与人员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设立MSW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教授、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许均教授担任主任,委员由学院副院长/MSW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学系主任、社会学系主任、心理学系主任等组成,指导MSW中心的日常工作;同时设立MSW教育中心,由社会学院副院长彭华民教授出任MSW中心主任,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系主任陈友华教授及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学系系主任周沛教授担任副主任,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田蓉博士担任MSW中心办公室主任,赵燕霞担任MSW中心秘书,承担MSW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全面协调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社会学系、心理学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学系等系所的师资力量,以及教学资源的调配与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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