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务费数额的举证责任
拖欠劳务费数额的举证责任,通常情况下由接受劳务者一方(支付工资一方)承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拖欠工资打12345管用吗
在用人单位自认拖欠劳动报酬,且对劳动者举示的所有证据均予以认可的情况下,在审理中仍应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能仅凭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证据无争议,而裁决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如果出现拖欠劳务费的情况,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维权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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