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采样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地表水+地下水+降水+废水)
一、地表水采样
(1)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志物,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样位置。采样时应使用GPS定位或固定标志物确定采样位置,以保证采样点位置的准确。
(2)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透明度、盐度等项目建议现场监测。
(3)对于河流断面,可以使用测距仪和测深计,测量河流的宽度和深度;对于湖库点位,可以使用测深计,测量湖库深度。然后,按照HJ/T91的要求,判断需要采集垂线数和垂线上的采样点数,分别采集水样。
(4)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的沉积物。
(5)如果水样中含沉降性固体(如泥沙等),则应分离除去。涨潮退潮时间表分离方法为:将所采水样摇匀后倒入筒形玻璃容器(如1~2L量筒),静置30分钟,将不含沉降性固体但含有悬浮性固体的水样移入盛样容器并加入保存剂。测定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总悬浮物和油类的水样除外。
(6)测定湖库水的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总氮、总磷时,水样静置30分钟后,用吸管或虹吸方式移取水样,吸管进水尖嘴应插至水样表层50mm以下位置,再加保存剂保存。
(7)测定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水样,应单独采样,且使用干燥的样品瓶。采样前,不用水样对样品瓶进行冲洗。将水样采集于棕玻璃瓶中,水样必须注满,上部不留空间。
(8)测定硫化物的水样,应单独采样,先加入适量乙酸锌-乙酸钠溶液,再采集水释至瓶颈时加入氢氧化钠溶液至刚有白沉淀产生,加水样充满容器,瓶塞下不留空气。
(9)测定石油类的水样,应单独采样,且使用干燥的样品瓶。采样前,不用水样对样品瓶进行冲洗。采样前先破坏可能存在的油膜,在水面至300mm采集柱状水样,采集的水样全部用于测定。
(10)测定叶绿素a的水样,应单独采样,且使用干燥的样品瓶。采样前,不用水样对样品瓶进行冲洗。如果水样中含沉降性固体(如泥沙等),用铝箔避光沉降30分钟,取上层水样转移至棕硬质玻璃瓶。
(11)测定重金属铜、铅、锌、镉、入海控制断面监测项目铁和锰的水样,采集的水样不进行自然沉降,在现场立即(船只采样不具备过滤条件除外)用0.45μm的微孔滤膜过滤处理后采集。
(12)细菌学样品的采集要求:采集样品时,采样瓶不得用样品洗涤,采集样品于灭菌的采样瓶中。清洁水体的采样量不低于400mL,其余水体采样量不低于100mL。采集河流、湖库等地表水样品时,可握住瓶子下部直接将带塞采样瓶插入水中,约距水面l0~15cm处,瓶口朝水流方向,拔瓶塞,使样品灌入瓶内然后盖上瓶塞,将采样瓶从水中取出。如果没有水流,可握住瓶子水平往前推。采样量一般为采样瓶容量的80%左右。样品采集完毕后,迅速扎上无菌包装纸。采集地表水、废水样品及一定深度的样品时,也可使用灭菌过的专用采样装置采样。
(13)采集挥发性有机物样品时,不宜用水样进行荡洗,应使水样在样品瓶中溢流不留空间,取样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样品在空气中暴露。所有样品均采集平行双样。
(14)用船只采样时,采样船应位于下游方向,逆流采样,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造成水样污染。采样人员应在船前部采样,尽量使采样器远离船体。
(15)在同一采样点上分层采样时,应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不同层次水体混扰。
(16)测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避免水样曝气或有气泡存在于瓶中。
(17)测定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硫化物、余氯、粪大肠菌、悬浮物、放射性等项目要单独采样。同一采样点,优先采集细菌监测项目水样。
(18)现场测定湖库水体的pH值、溶解氧时,应记录测定水体的深度、测定时间、水温和天气情况等,以便解释可能出现的pH值、溶解氧异常情况。
(19)受潮汐影响的监测断面采集涨平潮位和退平潮位的水样。为保证采样安全,般应根据潮汐变化,选择日间涨退潮时间完成采样。涨潮水样应在断面处水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水样应在水面退平时采样。
(20)每批水样,应选择部分项目加采现场空白样,与样品一起送实验室分析。
(21)采样时要认真填写“水质采样记录表”,用签字笔在现场记录,字迹端正、清晰。项目完整。
(22)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遗漏,应立即补采或重采。
(23)如采样现场水体很不均匀,无法采到有代表性的样品,则应详细记录不均匀的情况和实际采样情况,供使用该数据者参考。
二、地下水采样
(1)地下水水质监测通常采集瞬时水样。
(2)对需测水位的井水,在采样前应先测地下水位。
(3)从井中采集水样,必须在充分抽汲后进行,抽汲水量不得少于井内水体积的2倍,采样深度应在地下水水面0.5m以下,以保证水样能代表地下水水质。
(4)对封闭的生产井可在抽水时从泵房出水管放水阀处采样,采样前应将抽水管中存水放净。
(5)对于自喷的泉水,可在涌口处出水水流的中心采样。采集不自喷泉水时,将停滞在抽水管的水汲出,新水更替之后,再进行采样。
(6)采样前,除五日生化需氧量、有机物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7)测定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项目的水样,采样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隙。但对准备冷冻保存的样品则不能注满容器,否则冷冻之后,因水样体积膨胀使容器破裂。测定溶解氧的水样采集后应在现场固定,盖好瓶塞后需用水封口。
(8)测定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石油类、重金属、细菌类、放射性等项目的水样应分别单独采样。存水放净。
(9)采集水样后,立即按要求加入保存剂,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标签设计可以根据各站具体情况,一般应包括监测井号、采样日期和时间、监测项目、采样人等。
(10)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三、降水采样
(1)准确地采集降水样品难度很大,在降水前,必须盖好采样器,只在降水实际出现之后才打开。每次降水取全过程水样(降水开始到结束)。采集样品时,应避开污沙源,采样器四周应无遮挡雨、雪的高大树木或建筑物,以便取得准确的结果。
(2)采样器放置的相对高度应在1.2m以上。
(3)每次降雨(雪)开始,立即将备用的采样器放置在预定采样点的支架上,打开盖子开始采样,并记录开始采样时间。不得在降水前打开盖子采样,以防千沉降的影响。
(4)取每次降水的全过程样(降水开始至结束)。若一天中有几次降水过程,可合并为一个样品测定。若遇连续几天降雨,可收集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的降水,即24小时降水样品作为一个样品进行测定。
(5)采集的样品应移入洁净干燥的聚乙烯塑料瓶中,密封保存。在样品瓶上贴上标签、编号,同时记录采样地点、日期、起止时间、降水量。
四、废水采样
(1)采样前,必须了解与排放废水有关的生产和治理工艺流程、排放规律和治理措施,以便制定采样计划,判定存在的干扰因素和采取必要的预处理措施。
(2)废水的采样,应特别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工业废水中-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二类污染物及其它有机项目在工厂总排放口取样。生活污水在污水进入管网前采样,医院污水在其排放口设采样点。采样点--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实际的采样位置应在采样断面的中心。当水深大于1m时,应在表层下1/4深度处采样;水深小于或等于1m时,在水深的1/2处采样。
(4)采样时应注意除去水面的杂物,垃圾等漂浮物。
(5)采集废水样品时,建议同时测定流量,作为确定混合样组成比例和排污量计算的依据。
(6)所采集的废水样主要是瞬时样和比例混合样。一些排污单位的生产工艺过程连续且稳定,瞬时样品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则可以用瞬时采样的方法。对有污水处理设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污染源,其废水为稳定排放的,监测时亦可采集瞬时废水样。对不稳定排放的废水,应分时间单元采样,组成混合样品进行分析。当废水流量变化小于20%,污染
物浓度随时间变化较小时,按等时间间隔采集等体积水样混合。
(7)自动采样用自动采样器进行,有时间等比例采样和流量等比例采样。当污水排放量较稳定时,可采用时间等比例采样,否则必须采用流量等比例采样。
(8)受悬浮物影响较大的监测项目,自动采样时应在排污渠(道、沟)水面下5cm,距渠(道、沟)边和水路中心点的1/2处采样;手工采样与油类采样相同,应采集含悬浮物的均匀水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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