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题。
徐羡之,字宗文,东海郯tán人也。祖宁,尚书吏部郎。父祚之,上虞令。羡之为桓修抚军中兵参军,与宋武帝同府(在同一官署),深相亲结(很注意跟武帝亲近结交)。武帝北伐,稍迁(逐渐升迁为)太尉左司马,掌(掌管)留任,副贰(副手,名作动,作为……副手)刘穆之。帝议北伐,朝士多谏,唯羡之默然。或问何独不言,羡之曰:“今二方已平,拓地万里,唯有小羌未定,而公(主公)寝食不忘,何可轻豫(轻易参与,通“与”)其议?”
穆之卒,帝欲用王弘代之。谢晦曰:“王弘轻易(轻率浮躁),不若徐羡之。”乃以羡之为丹阳尹,总知(总管)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加(加授)尚书仆射。
义熙十四年,军人朱兴妻周生子道扶,年三岁,先得痫病。周因其病,发掘地生埋之,为道扶姑双女所告,周弃市(官吏判处周氏死刑并要在街头陈尸示众)。羡之议(建议)曰:“自然之爱,豺狼犹仁(尚且仁慈),周之凶恶,宜加显戮(明正典刑,陈尸示众。泛指处死﹐加罪而死。)。臣以为法律之外尚弘通理(还应该通达情理)母之即刑(就刑。谓处死)由子明法(是由于儿子而被公开正法)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愚谓可特申(到,至)之遐裔(后裔;远裔。 2.远方;边远之地)。”从之。
及武帝即位,封南昌县公,位(动词,任)司空、录尚书事、扬州刺史。羡之起自布衣,又无术学(学问),直以局度(才干气度),一旦居廊庙,朝野推服(推崇佩服),咸谓有宰臣之望。沉密寡言,不以忧喜见。颇工(相当长于)弈棋,观戏常若未解,当世倍以此推之。傅亮、蔡廓尝言徐公晓万事,安异同。尝与傅亮、谢晦宴聚,亮、晦才学辩博(博学﹐知识广博),羡之风度详整(安详庄重),时(适当的时候,机会,时机。待时而动)然后言。郑鲜之叹曰:“观徐、傅言论,不复学问为长(长处)。”
武帝不豫(天子有病的讳称),加班剑三十人。宫车晏驾(晏:迟。宫车迟出。旧为帝王死亡的讳辞),与中书令傅亮、领军将军谢晦、镇北将军檀道济同被顾命(临终遗命,多用以称帝王遗诏。2.顾惜生命)。少帝诏羡之、亮率众官内月一决狱。帝后失德(缺乏政德),羡之等将谋废立,而庐陵王义真多过,不任(胜任)四海。乃先废义真,然后废帝。既废帝,侍中程道惠劝立皇子义恭,羡之不许。及文帝即位,改封南平郡公,固让加封。
班剑1.有纹饰的剑。或曰以虎皮饰之。班,通"斑"。汉制,朝服带剑。晋易以木,谓之班剑,取装饰灿烂之义。后用作仪仗,由武士佩持,天子以赐功臣。 2.指持班剑的武士。
(节选自《南史·卷十五》,有删节)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臣以为法律之外/尚弘通理/母之即刑/由子明法/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愚谓可特申之遐裔。
B臣以为法律之外/尚弘通理/母之即刑/由子明法/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愚谓可特申之遐裔。
C.臣以为法律之外尚/弘通理/母之即刑/由子明法/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愚谓可特申之遐裔。
.臣以为法律之外尚/弘通理/囝之即刑/山子明法/为子之道祚/焉有自容之地/愚谓可特申之遐裔。
10.B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左司马最初专门纠察队列秩序,后为最高军事长官,略高于右司昌。
B.副贰辅佐,还可表示副手、太子。副、贰,义相近,均有辅佐、副手等义。
C.布衣借指平民百姓。古代"布"指庥葛之类的织物,与富人穿的锦相对。
D.廊庙指殿下屋和太庙,后指代朝廷。国事必先谋于廊庙之所也,故称朝廷。
11.A解析“司马”“太尉”才是最高军事统帅。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徐羡之善解人意,见识卓尔不。武帝准备北伐时,他被提拔为太尉左司马,众人反对武帝北伐,他觉得做臣子的就应该帮皇上分担忧愁,因而默然不言以示支持。
B.徐羡之尊重法律,又能灵活处理。在判处因为儿子医治不好就将他活埋的周氏时,徐羡之认为应该通达情理,因此建议将周氏流放到边远地区去,得到朝廷的采纳。
C徐羡之学问不高,气度沉稳非凡。他深沉寡言,喜怒并不形于,在看戏曲时却常常像没看懂似的,不说话,又善于安抚有不同意见的人,当时的人们因此特别推崇他。
D徐羡之深受信任,并被委以重任。武帝病重时,给他配备三十名带剑的卫士;武帝驾崩时,徐羡之与三人一起担任顾命大臣,辅佐少帝随后又废少帝,立文帝。
12.C解析 “戏”即指下棋。文中“安异同”也不是诗人特别推崇的原因。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⑴今二方已平,拓地万里,唯有小羌未定。公寝食不安,何可轻豫其议?(5分)
13.⑴现在荆州、雍州两方叛乱已经平定,开拓了上万里的疆土,只有小小的羌族还没有平定。主公因此而寝食不安,我怎么可以轻易参与他们这些反对派的议论?
(大意正确3分,落实“定”"豫"的意思各1分。)
⑵尝与傅亮、谢晦宴聚,亮、晦才学辩博,羡之风度详整,时然后言。(5分)
⑵曾跟傅亮、谢晦等人在宴会上相聚,二人才学广博,善于辩论,羡之风度安详庄重,适当的时候才讲话。
(大意正确3分,落实“详”“时”的意思各1分。)
【参考译文】
徐羡之,字京文,是东海郡郯县人。祖父徐宁,是尚书吏部郎。其父徐祚之,是上虞县令。羡之任桓修部下的抚军中兵参军,跟宋武帝在同一官署,很注意跟武帝亲近结交。武帝北伐的时候,逐渐升迁为太尉左司马,掌管留任一职,作为刘穆之的副手。皇帝提议北伐,朝中士大夫多数劝阻,只有羡之默然不语。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说话,羡之说:“现在荆州、雍州两方叛乱已经平定,开拓了上万里的疆土,只有小小的羌族还没有平定。主公因此而寝食不安,我怎么可以轻易参与他们这些反对派的议论?”
穆之死后,皇帝想让王弘接任他的职务。谢晦说:“王弘轻薄浮躁,不如徐羡之。”于是让羡之任丹阳尹,总管留任一职,带着二十名披甲执兵器的卫士随从出入,并加授尚书仆射。
义熙十四年,军人朱兴的妻子周氏生了个儿子,起名叫道扶,年仅三岁,就得了癫痫病。周氏因为他生病治不好,就挖个坑活埋了他,被道扶的姑母双女告发,官吏判处周氏死刑并要在街头陈尸示众。羡之建议说:“秉着自然的爱心,豺狼对其幼崽尚且仁慈,按周氏犯罪手段和凶恶残忍,应该给予处决示众。但臣认为在法律之外,还应该通达情理,母亲受到死刑,是由于儿子而被公开正法。按照做儿子的道义,这儿子哪里有地方让自己容身呢?
我认为可以特别对待,将她流放到边远地区去。”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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